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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百口泉天然气处理站燃气压缩机组节能技术改造 | ||||||||||||||||||||||||||
项目编号 | ****-*******查看详情-XJYT-*******查看详情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新疆油田公司在用燃气压缩机组存在热能利用率低、排烟温度高、运行负荷率低、设备老化等问题。基于陆梁油田天燃气压缩机烟气余热回收技术先导性试验的初步成功结果,有必要进一步在油田范围内推广应用燃气压缩机烟气余热回收技术,规模提升燃气压缩机组的整体热能利用水平。百口泉采油厂根据现场用热实际,对天然气处理站燃气压缩机组进行烟气余热回收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额950万元。 招标范围:压缩机烟气余热回收装置1套,全自动燃气卧式热水锅炉2台,循环水泵3台等,配套系统包括的供热管网系统、导热油系统、再生气系统、室内采暖系统、变配电及仪表自控系统。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条件:已取得集团公司一类承包商准入条件的;持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有效的新疆油田市场准入证、《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 2、财务要求: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00万元,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经济纠纷。 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设备、人员,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具有良好信誉,没有不良记录,无自身原因引发违约诉讼案件。 4、项目经理资格: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其他要求:土建工程、电气仪表及自动化工程等单项工程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上岗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9时15分00秒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5时,下午3:30时至7:15时,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宝石路256号E座楼303室持法人授权书、投标报名书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叁仟元),售后不退(投标人交款时请注明“百采厂收”字样)。 3、招标文件不邮购。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 16时00分00秒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宝石路256号E座楼336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3万元(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交款时请注明“xx交百采厂投标保证金”字样)。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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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