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2017年度乐余镇乐坤路景观绿化带养护项目采购公告

2017年度乐余镇乐坤路景观绿化带养护项目采购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养护 景观绿化

所属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发布时间 2017/10/25 关键词养护景观绿化   近期更新26111项目点击关注“养护,景观绿化”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代理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张家港市政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2017年度乐余镇乐坤路景观绿化带养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7年度乐余镇乐坤路景观绿化带养护项目

标书编号:JSHT-T-007

采购预算:19.7666万元(该金额为1年的绿化管护费用)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申请购置的2017年度乐余镇乐坤路景观绿化带养护项目。

2、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3、主要内容:乐余镇乐坤路沿线景观绿化带养护项目,管护面积约112952M2,主要包含香椽、榉树、桂花、色块、球类、多年生草花、草坪等80多个苗木品种的养护,包工包料,包100%成活率,服务期1年,管护等级一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C: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不包括其他类型的企业);

D: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苏检会(2004)10号文规定禁止投标的行贿受贿行为的证明材料;若有,资格审查将不通过(出具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四、招标项目信息

1、报名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至2017年10月31日17:00时整。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地点:张家港市通运路359号407室;

4、谈判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文件费300元,现金收讫,谈判采购文件(含图纸资料)均售后一概不退。

5、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a)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c)须携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注意: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

6、答疑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17时

7、疑问提出的方式:疑问加盖公章,********查看详情0@qq.com">扫面件传送至********查看详情0@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以确认收到。

8、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自行下载。

9、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1月03日13:30-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3日14:00时整 ,逾期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乐余镇文化中心一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浩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3日14:0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乐余镇文化中心一楼会议室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通运路359号407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 张浩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联系人: 沈亚雯咨询电话: ****-********查看详情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本票或汇票

特别提醒:采用其他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中心收取保证金的银行信息:

户名:张家港市乐余镇财务结算中心

开户行:乐余建行

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3377

十、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上述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十一、投标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前往勘察现场。自行踏勘项目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获取正确的设计和中标后合理的实施方案。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十二、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