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查看详情Z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越野车)询价采购公告
经大理州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批准,受采购人鹤庆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执法执勤车辆(越野车)项目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招标编号:J-*******查看详情Z(A标段)
二、项目用途:执法执勤;
三、招标内容:共有1 个标段;下列标段中“车辆型号及参数要求”是指,采购人对车辆总体的质量、性能、服务和档次等方面的要求的文字描述,报价供应商所投的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对产品的总体的质量、性能、服务和档次等方面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A标段: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越野车)询价采购
(本项目预算:24.98万元)
序号 | 品 名 | 参数要求 | 数量 |
1 | 执法执勤车辆(越野车)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 1辆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一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 进口产品。本项目成交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6、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软件部分均须为正版软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正版软件证明或承诺。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各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在投标期间未出现过上述情形,并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近一年内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反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未及时录入相关查询渠道者,如若依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经查实,按虚假应标处理,中标者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能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供应商资质:无特殊要求
12、采购人对本项目的要求:采购人提出本项目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如下:无特殊要求。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报名
1、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7 年11月15 日16时00分前报名。
2、报名方式:
(1)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dlggzy.cn)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自行查看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入本项目信息进行报名
(3)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件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查看详情(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4)如果投标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全省通用)。
3、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二)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后可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
六、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供应商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1正2副)(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www.dlggzy.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6日14时3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1)现场递交地点: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东段政务服务大楼4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2)现场递交时间:2017 年11月16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拒绝接收。
(3)其他要求:刻录投标文件光盘与纸质招标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投标供应商全称,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密封袋拆封完毕,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不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八、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东段政务服务大楼4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2、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14:30 开始。
九、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1、随机拆封纸质投标文件,查验纸质投标文件1正2副及光盘是否齐全,文件不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开启电子投标文件。
2、文件齐全,则由投标供应商上前,使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按照电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十、保证金
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竞标 必需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标准为: A标段 :壹仟贰佰元整(小写:1200.00元)。
投标保证金只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递交形式采用网上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形式。(不接收现金,不接收转账支票,不能以基本账户以外的账户递交)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 J-*******查看详情Z项目A标段投标保证金 ”字样。多个标段的保证金分标段转入。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6:00时。未按前述要求提交或汇款账号错误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
账户名称: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4720 2010 0100 0439 61
请在汇款用途栏注明 “J-*******查看详情Z项目投标保证金” 字样。
十一、本次招标信息发布指定站点(本招标文件中简称指定站点)
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下述3个站点,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3 天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一)法定媒体:云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gov.cn/)
(三)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dlggzy.cn)
十二、采购人:鹤庆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路37号
联系人:周鸿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十三、集中采购机构: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大理市万花路政务大楼四楼426室
邮政编码:671000
本项目负责人:陈琳
本项目经办人:王文雄
联系电话/传真:****-*******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传真)
十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从2017年11月10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止,共三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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