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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府门前道路改造及美化亮化工程投资建设业主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发布时间 2008/12/29
招标业主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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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批准,新圩镇府门前道路改造及美化亮化工程采用BT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该项目BT招标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新圩镇府门前道路改造及美化亮化工程

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1.2 招 标 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1.3 项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

1.4 项目概述:本次招标投资建设的工程为综合改造及美化亮化工程,具体分为三部份:(1)道路改造工程,镇政府前道路改造工程(从新圩中学至G205国道交接口),工程全长1.4公里,主车道宽13米,两侧设人行道宽3米;(2)政府大楼、礼堂的立面改造工程;(3)政府大楼前的行政广场改造工程;投资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造工程、桥涵工程、排水改造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绿化景观、交通设施、电力、通讯管沟等。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3300万元。

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新圩镇府门前道路改造及美化亮化工程的投资及建设,包括自前期工作阶段开始至竣工验收移交全过程的投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改造工程、桥涵工程、排水改造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绿化景观、交通设施、电力、通讯管沟等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工程以及征地拆迁、管线迁移等工作(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为准)。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要求:

4.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具有中标之后按建设计划投资建设的能力(必须提供经审计的近2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4.3 提供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出具时间必须在报名截止前5天内)。

4.4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向本招标项目提供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惠阳建行营业部;账号:********查看详情151*****5560)。

4.5项目位于新圩镇区(始于新圩中学,终于与G205国道交接口),属于主要道路及商业街,地下、地上的管线繁杂,特别是高低压电力电缆及国防、部队的通信电缆,投标人中标后须与有关部门(供水、供电、电信、部队、城管等)协调管线的迁移及落地等相关问题。

4.6中标人需协助征地拆迁、管线迁移等工作。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 报名时间:2008 年12月3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6:00时;

5.2 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本公告第5.3条规定的资料凭交易员进场证到惠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5.3 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委托他人办理,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正本提供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充分证明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按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

(5)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4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将于 2009年1月5日下午3:00时向所有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出售地址:惠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惠阳区淡水镇伯公坳建设局质监楼四楼,电话:0752—*******查看详情)。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2-*******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建询工程造价事务所

联系人:欧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2-*******查看详情

招投标活动地点:惠州市惠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日报》、《新惠阳》以及广东投资招商网上发布。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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