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23、24、25栋及学生食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根据的批准,学生公寓23、24、25栋及学生食堂工程监理现已具备施工监理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工程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学生公寓23、24、25栋及学生食堂工程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校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三、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 四、建设地点:珠海金湾区珠海大道南; 五、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六、工程概算:4000万元。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八、招标内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对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协调等相关工作。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上午: 9:30 — 11:30 下午: 2:00 — 4:00 十、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一、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的监理单位: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02号”文执行); 3、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建设部 4、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部门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5、投标人2007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监理业务手册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二、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7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 名时,择优选取前 7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表一); 2、资格预审择优评分的证明材料(附表二)。 十四、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所有信息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3、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招标单位: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校区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
招标公告附件 |
1资金证明.pdf |
2用地总.pdf |
********查看详情18" target="_blank">3委托书.pdf |
4委托申请.pdf |
5授权证明.pdf |
6申请函.pdf |
7立项总.pdf |
8广州招标批复.pdf |
9工程规划.pdf |
10电子签名.pdf |
*******查看详情" target="_blank">11招标文件.doc |
12附表.doc |
13学生公寓23、24、25栋及学生食堂工程监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