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 凤冈县琊川镇2017年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
招 标 人 | 凤冈县琊川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21日 | ||
开标地点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 遵义市上海路常青藤A栋写字楼9楼会议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凤冈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龚利军 | ||
报 价 | *******查看详情.7元 | ||
总 分 | 90.92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安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旷光强 | ||
报 价 | *******查看详情.96元 | ||
总 分 | 90.65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铭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漆侣 | ||
报 价 | *******查看详情.04元 | ||
总 分 | 90.59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 示 期 | 2017年11月23日 | 至 | 2017年11月27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