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工程经江西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并已列入江西省重点工程。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主体育场专业灯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大包交钥匙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专业灯光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灯光照明系统深化设计、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其相关的 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服务(出厂检验、验收、技术培训等) 三、工程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标准 四、现场规模:主体育场面积55930平方米,约容纳5万人 五、投标人资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投标人应具有灯光工程设备供货和工程安装能力;()3、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安装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4、投标产品必须为国际知名品牌,且在国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同一个公司、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有一名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必须获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6、投标人在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期间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万元的大型敞开式公共场所(如大型体育场馆、剧院、音乐厅、会展中心、候机楼等类似场所)照明设备的工程业绩;7、投标产品(灯具及控制系统)必须有大型体育场(容纳人数不少于30000人)使用业绩。 六、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七、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携带: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3、厂家授权书;4、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供货合同;5、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报名时间:2009年1月5日~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地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省府大院西二路4号)11楼招标六处 联系人:虞蓉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本工程的全部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3、联合体牵头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