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供应商:
龙岩学院多媒体数字语言教学实验室设备项目(FJLYCG2008-127-2),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第23.1条评分办法中,业绩的评分部分“系统产品被国家级外语类口语考试(外语专业四、八级口语考试,全国翻译资格考试,外经贸部外销员口语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口语考试)的主考机构采纳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成功案例得1分(多个同类业绩的按1个计算),最高分4分。(须提供主考机构采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系统产品被国家级外语类口语考试(外语专业四、八级口语考试,全国翻译资格考试,外经贸部外销员口语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口语考试、BFT考试、HSK考试等)的主考机构采纳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成功案例得1分(多个同类业绩的按1个计算),最高分4分。(须提供主考机构采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9年1月5日
回执函
请各位供应商在收到该修改通知后,即给予签字盖章回传。
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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