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枞阳县农村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第一条 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一)项目编号:ZYZC-2017-266;
(二)项目名称:枞阳县农村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
第二条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枞阳县20个乡镇生活垃圾的清运服务;
序号 | 乡镇名称 | 在册农业人口(人) | 距桐城焚烧厂(km)(单边公里数) |
1 | 铁铜乡 | 11343 | 80 |
2 |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长沙乡 | 6252 | 95 |
3 | OU山镇 | 45313 | 71 |
4 | 汤沟镇 | 82774 | 86 |
5 | 老洲镇 | 70282 | 106 |
6 | 陈瑶湖镇 | 48431 | 92 |
7 | 周潭镇 | 42403 | 92 |
8 | 横埠镇 | 70860 | 78 |
9 | 钱铺乡 | 26648 | 90 |
10 | 金社乡 | 41146 | 73 |
11 | 项铺镇 | 26648 | 80 |
12 | 白梅乡 | 22288 | 76 |
13 | 白湖乡 | 38123 | 65 |
14 | 浮山镇 | 20557 | 58 |
15 | 钱桥镇 | 53909 | 52 |
16 | 麒麟镇 | 41265 | 34 |
17 | 义津镇 | 49253 | 39 |
18 | 雨坛乡 | 28909 | 50 |
19 | 会宫镇 | 43629 | 50 |
20 | 官埠桥镇 | 36998 | 54.6 |
备注: 1.表中的“单边公里数”经测算,正负偏差3%,如遇垃圾接收焚烧厂调整,则运输距离按实重新测算。 2.各乡镇日垃圾量测算方法:各乡镇在册农业人口数×0.3公斤×70%。 如:铁铜乡日垃圾量=11343×0.3公斤×70%=2382.03公斤≈2.38吨。 说明:测算的垃圾量为参考量,具体数量以各乡镇实际量为准。计算垃圾量时,小数点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3.生活垃圾缩处理,由各乡镇负责。 4.铁铜乡和长沙乡渡船费另计,费用按实结算。 |
(二)服务期限:枞阳县农村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时,双方签订合同自动解除,自合同解除之日起,原合同中约定的双方一切权利义务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付款责任和违约责任;
(三)车辆要求:自有4辆(含)以上垃圾运输车辆;
(四)最高控制价:每吨每公里人民币玖角(小写:0.9元/吨.公里)(其费用为运至目的地的每吨每公里价格,不含车辆渡船费);
(五)运输范围:将枞阳县20个乡镇的生活垃圾,按规范要求运输至桐城市垃圾处理中心(桐城市盛运焚烧发电厂);
(六)清运要求:确保20个乡镇每日垃圾的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七)承包方式:固定价格包干(车辆过渡费、柴油价格发生变动除外);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九)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支付标准按实际运输数量(以上垃圾焚烧厂发票和乡镇中转站统计量核算)进行结算(遇到柴油价格发生变动,以本月的平均价格与签订合同时的价相比,涨跌幅超过正负10%时,下一月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能力;
(二)具有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
(三)具有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五)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招标文件
(一)入库会员直接在“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非会员单位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会员信息登记注册后即可下载(会员登记注册方式详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重要通知”栏,联系方式:****-*******查看详情,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因未及时会员信息登记,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二)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招标文件答疑、补充、修改、澄清等文件(以下简称“补遗文件”)均发布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补充公告”栏目上。补遗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应关注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栏中的“招标公告”和“补充公告”内容,采购单位不承担供应商未收到补遗文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四)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第五条 招标公告
(一)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4日;
(二)公告期限: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第六个工作日;
(三)发布媒体: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第六条 投标保证金
户 名 |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号 | |
开户银行 | 徽商银行枞阳县分行 |
行号 | ********查看详情9215 |
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肆万元整 |
交款方式 | 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或汇款 |
到账截止时间 |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第七条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8:00至2017年12月18日9:00止;。
(二)递交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五楼开标会议室开标二厅(枞阳县枞阳镇长安路,新中医院斜对面)。
(三)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9:00。
(四)开标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五楼开标会议室开标二厅(枞阳县枞阳镇长安路,新中医院斜对面)
第八条 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一)项目联系人:汪秀华;
(二)联系电话:180*****655。
第九条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
联系人和电话:叶先生 139*****007。
(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枞阳县桐桂苑小区第三栋第一单元一零一室(枞阳县财政局斜对面)。
联系人和电话:吴玲158*****069。
第十条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