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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省管交流干部周转房项目代建单位招标公告(第二次)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广东省-茂名市 发布时间 200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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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省管交流干部周转房项目实行代建制,现对该项目代建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代建公司,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名称:茂名市省管交流干部周转房项目代建服务

二、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茂名市文明北路福华小区2号大院,建筑面积4498㎡,层数7层。项目计划投资约727.68万元,建设资金通过财政拨款解决。代建过程实施期限360日历天。

三、合同内容:本项目代建主要工作内容是茂名市省管交流干部周转房项目的代建管理服务,是指签订代建合同后,从组织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过程代建统筹管理。包括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项目代建服务费约20.69万元。

四、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和法人单位,且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监理、综合工程咨询乙级、房地产开发二级或以上资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外来代建单位须到茂名市建设局办理投标登记或备案手续。

(2)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高级职称且至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一种资格,且没有在建工程或代建项目。

(3)项目管理人员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人员不得少于6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或预算工程师一人。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与项目代建:已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企业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未能提供相应担保的;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的;已参与本项目设计工作的。

五、报名资料:(1)投标报名表,(2)企业资质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4)项目总负责人的职称证、资格证、注册证书、社保证明(最近一年以上任职单位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于2009年 1 月 13 日至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到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茂名市迎宾路28号,电话:0668—*******查看详情)办理报名手续及购买资料。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七、联系电话:

招 标 人:茂名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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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茂名诚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查看详情

茂名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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