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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历史文化风貌区城市设计 中标结果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文化 历史 城乡规划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时间 2017/12/13 关键词文化历史城乡规划   近期更新22052项目点击关注“文化,历史,城乡规划”实时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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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新增合同)

采购人(甲方):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合同编号: CSCG-GK-********查看详情0028-1
供应商(乙方):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长沙历史文化风貌区城市设计
(3)采购计划编号:CSCG-********查看详情002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号标的名称总价
1长沙历史文化风貌区城市设计*******查看详情
合计金额小写:*******查看详情.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伍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项目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北至五一西路,东南至白沙路、人民路、建湘路,西临湘江大道,用地面积为整个古城风貌区3.15平方公里。其中包含一个历史街区、三个历史地段,即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湖南省立一师范历史地段、西文庙坪历史地段与化龙池历史地段。

古城风貌核心区范围为北至人民西路,南达劳动西路,东至黄兴路、人民路、白沙路、城南路,西临湘江大道,面积为1.25平方公里。

(2)内容与深度:

本次城市设计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整体设计层面,范围为整个古城风貌区。从主要对整体空间格局、系统组织、景观风貌进行研究,结合整体保护要求和实施可行性,确定整体城市设计方案构思。二是详细设计层面,范围为古城风貌核心区及湖南省立一师范历史地段,主要是结合整体设计构思,细化详细设计范围内的设计方案。同时整合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火宫殿城城市设计等相关内容。

内容和深度达到设计要点及相关审查纪要或审查意见要求。

具体分工详见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附后。

(3)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牵头方)  阮仪三 ********查看详情325;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方)李挚 138*****236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提交地点及方式: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当面提交 (2)项目时间进度安排:2017 年12月6日-2018年2月28日:提交初步方案;2018年3月1日-2018年5月31日:提交初步成果;2018 年6月1 日-2018年8月31日:提交正式成果;规划方案评审、报批的时间所延误设计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满一年之日止。



服务期限从2017-12-06起 至2018-12-31止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市城乡规划局通过 *******
查看详情
(4.2)付款方式: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 总支付次数4次 第1次支付586500元, 第2次支付586500元, 第3次支付391000元, 第4次支付391000元,
支付说明
invalidmessage="最多只能输入1000个字">支付说明:本合同总金额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统一支付乙方二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由乙方二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按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附合同后)工作量比例分配及时支付乙方一上海同济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供相应数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除此之外无其他费用产生。合同根据时间进度分4次支付合同金额,分别为合同签订后支付30%;初步成果通过专家审查后支付30%;正式成果提交后支付20%;项目验收后1年内支付20%。合同最终金额以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结算审查的价格为准,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报告后支付尾款。乙方(二):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左家塘支行账 号: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877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165号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4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双方盖章确认后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7 份, 采购人执3份 , 供应商执4 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内容

10.合同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同时,乙方二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设计费后,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一支付设计费。

(2)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及作出较大修改并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事项。

(5)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及相关设计准入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6)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遵守《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信用信息管理要求。

(7)乙方自身应建立完善的设计成果审查制度,严格对设计成果进行多级把关审核,按时按质提交规划设计成果,保证设计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乙方对其设计成果质量承担全部设计责任,其中,涉及国家利益、公共社会安全、他人合法权利等设计责任,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终身追究。

(8)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设计服务。如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9)乙方应使用CAD系统软件,并按照编制办法要求制作规划成果。

(10)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并在公示及公开成果中隐去涉密部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1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2)规划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经双方确认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备案时间:2017-12-13(甲方盖章后自动生成)
合同签订地点:长沙市和上海市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冯意刚 法定代表人:周俭
委托代理人:邓凌云 委托代理人:阮仪三
电 话: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查看详情 电 话:***-********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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