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高炮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CJZB********查看详情D)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速公路高炮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JZB********查看详情D
三、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高速公路高炮广告宣传服务一项。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充分展示我市城市形象,加大我市对外宣传的力度,拟长期在高速路上租用一杆高炮广告作为我市对外宣传和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的阵地。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作为人们进入和了解一座城市第一印象的大门,而竖立在城市周围高速公路边的高炮广告就成为该城市的第一脸面,发挥着重要的第一印象的作用。高速环绕的城市周围的高炮广告,对于城市的文化形象塑造和对外形象宣传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作为户外路牌广告的高炮广告不仅是作为城市的第一张名片,而且是城市的脉搏、城市的活力、城市的精神,展现了城市的文化,体现了城市文明的魅力。拟选址兴业往六景方向434km+640m(南广高速贵港互通处),该点位北通贵港、柳州、桂林;西往南宁、北海,东至玉林、梧州、广州等地,是桂南地区、沿海地区、桂西地区与桂东地区及广州等地相互交通的重要枢纽。车流量大,广告影响力覆盖整个广西。由于该路段广告牌经营属于广西南宁民乐广告有限公司独家代理,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现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西南宁民乐广告有限公司作为高速公路高炮广告宣传服务采购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民乐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综合调度大楼B楼60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附件: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七、采购人员代表:覃启达、甘兴嘉、凌鸿。
八、公示(告)的期限: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贵港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凌鸿 ,****-*******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民生路地产小区81号
项目联系人:李凤姬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3.监督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十、潜在供应商认为公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中国共产党贵港市委员会宣传部或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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