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赣市招[2009]15号
1、赣州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杨梅渡公园建设森铁处返迁安置房工程,已经赣市府办抄字[2008]76号文件核准立项、赣州市规划建设局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房屋建筑工程;⑵工程规模:五栋楼建筑面积约12949.83m2,全部为砖混六层;⑶招标范围:杨梅渡公园建设森铁处返迁安置房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⑷标段划分:一个标段;⑸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⑹资金来源及性质:财政拨款、国有;⑺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0%;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2009年4月开工,2009年11月竣工;⑼工程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金邮路东北侧;⑽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1)资质条件:具有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且已经进入并通过赣州市建设管理系统审核的、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2)拟派的建造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开标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②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实行备案的地区,应提供社保证明),并附本人身份证;⑥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十五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⑧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书;⑨招标文件的资格标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上述第3条及第4条第(2)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3月10日14:30-17:00,到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发售处(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须缴纳招标投标电子档案建设维护和招标软件使用费200元,招标文件资料费600元,图纸光盘100元,售后不退。
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赣州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云星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东阳山56号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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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详情 联系人:戴国华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洪 涛
办公地址:赣州市红旗大道55-5号(赣八中旁边)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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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详情 联系人:刘小红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赣州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