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厦卓同施招字(2009)004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同安区城南大街建行大楼10层; 邮政编码:___361100 。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长青北里112号长安楼702室;邮政编码: 361004。
5、招标项目名称:汀溪褒美外口公寓。
6、招标项目地点:同安区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
汀溪镇褒美。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9.3 。
8、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总投资约2538.7万元。
9、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招标人除了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统一发售招标文件外,也可在2009年 3 月 8 日后至截标前仍可到厦门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地址:同安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站办公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本次投标担保金数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25 万元)。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帐号,招标人户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 开户行:厦门同安农行; 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10、参加本次资格后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
1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09年 3 月 4 日至2009年 3 月 8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地址:同安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站办公楼二楼)。
12、招标文件、图纸每套售价 1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将资格后审申请资料于 2009 年 4 月 2 日
7:30 时至 9:30 时送达厦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交给招标人,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4、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后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
15、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6、本次招标的联系人:陈丙魏、庄碧珠;电话:_*******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招标人:同安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_;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卓知(盖章)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法定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_。
2009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