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门中学灾后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雁门中学灾后重建项目已由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2008】3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油市雁门镇人民镇府, 建设资金来自河南省对口援建,香港红十字会捐建,项目出资比例为河南省对口援建江油市恢复重建第一批资金,香港红十字会捐建,计划投资840万元,不足部分争取河南省第二批援建资金解决。招标人为江油市雁门镇人民镇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2008】3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雁门中学灾后重建项目;
2.2项目总投资:1160.9982万元;第一标段约840万元,第二标段约320.9982万元。
2.3标段划分:施工为 二 个标段;
2.4资金来源:河南省对口援建,香港红十字会捐建;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6工程建设地点:江油市雁门镇;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2.7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 4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 9 月 1 日,工期 150 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2个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3 月 9 日至 2009 年 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至11:30,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江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以上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3 月31日13时30分,地点江油市建设交易中
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油市雁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油市雁门镇
联 系 人: 敬仕彦
传 真:
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文竹街文竹大厦5B1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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