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中学校科技实验楼重建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安县中学校科技实验楼重建工程 工程已由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绵市发改社会[2008]60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安县中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辽宁省对口援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安县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市发改社会[2008]60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 的项目编号 为********查看详情44 )的招标代 理机构是 四川青山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四川省安县中学校,标段划分为壹个标段;工程总投资约850万元人民币,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三年内完成三个框架结构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3月9 日至 2009 年 3月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四川青山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路26号望园商厦9-6)或四川省安县中学校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09 年3月31 日10时 30分(星期二),地点为四川省绵阳市建设大厦五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安县中学校
地 址:四川省安县中学校
邮 编:622651
联 系 人:刘文君
传 真:****-*******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青山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涪城路26号望园商厦9-6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石先生
传 真: ****-*******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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