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泥销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发布时间 | 2009/3/6 |
我公司拟对部分尘泥对外公开竞价销售,欢迎有购买意向的企业,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与我们联系。我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的竞买方进行资料评审、现场审核,合格的可参与尘泥竞价销售。代理人报名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式两份(样式附后),企业法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一、对竞买方的具体要求:
1、竞买方必须具备尘泥加工、处理能力。
2、竞买方必须具备运输(防飘洒、泄露措施车辆)保产能力。
3、竞买方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具备当地环保部门认可的尘泥处理资质以及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
4、竞买方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二、报名截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3月17日止。
三、报名地点:
地址: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招标办公室(鞍山市铁东区团结街42号后楼318室)
四、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联系人:李春江、张晓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
二○○九年三月六日
授权委托书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兹委托 为我方参与贵公司尘泥竞价销售活动代理人。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 电话:
授权委托代理权限:
1、
全权代理 □
2、
代理招标事宜 □
3、
签订经济合同 □
代理期限: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