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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曝气器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发布时间 2007/1/30
招标代理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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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市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曝气器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 DGGP200704
招标类型: 工程类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 市直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或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或 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供应商(或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须通过ISO14000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供应商须具有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销售和服务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具有不少于三个的大型污水处理厂(指处理规模为10万吨或以上)同类工程成功业绩,在国际国内享有知名的商誉(须提供验收报告或业主使用报告)。 6、要求供应商在广东省内设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7、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相关行政单位和司法机构作出停业整顿或不能参加有关投标的违法记录。 8、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9、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供应商须需具有所投设备生产厂家授的权销售和服务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具有不少于五个的大型污水处理厂工程成功业绩,在国际国内享有知名的商誉(须提供验收报告或业主使用报告)。 6、要求供应商在广东省内设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7、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相关行政单位和司法机构作出停业整顿或不能参加有关投标的违法记录。 8、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9、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07-01-29 08:30:0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07-03-05 17:30:0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四层B区410
招标文件售价: 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07-03-06 08:3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7-03-06 09:30:0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309-313
开标日期: 2007-03-06 09:30:00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市区污水处理厂
开标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309-313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四层B区410
经办人名称: 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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