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镇金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镇金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已由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简发改发【2009】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简阳市镇金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31%、地方自筹配套69%,招标人为简阳市镇金中心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简阳市镇金镇
◆建设规模:新建业务用房2842.09平方米。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施工范围招标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3年(2006年-2008年)完成3个类似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3月6日至2009年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简阳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简阳市新民街139号广播电视局四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3月26日14时30分,地点为简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简阳市简城镇正中街88号简阳市建设局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招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简阳市镇金中心卫生院
地 址:简阳市镇金镇
联 系 人:宴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简阳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简阳市新民街139号广播电视局四楼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832)*******查看详情
传 真:(0832)*******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