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是国土大县、农业大县,有部分荒山坡地、抛荒地及其它适宜开垦地可以被开发利用。我省于2015年先后出台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投资耕地开发的通知》《湖南省补充耕地指标易地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各地利用民间资本开发荒地、增加补充耕地指标易地转让,形成土地高效利用与产业开发的良性循环。
经新化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部分荒地开发与农业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将该项目具体情况及报名条件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在我县桑梓镇、西河镇、石冲口镇、炉观镇、科头乡及全县其他部分乡镇,通过依法流转等方式,在不进行毁林开发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坡度在25度以下的一般灌木林地、疏林地、宜林地、抛荒地进行耕地开发,通过开发、复垦、土壤修复、土壤培肥等方式,建设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化示范区。
(二)项目建设内容:
通过开发宜垦荒地13000亩,建成高标准农田10000亩,并按50%比例通过开发、复垦、土壤修复、土壤培肥等方式,建成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与农产品出口示范区。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3亿元。其中国土开发投入约为人民币2.3亿元,土壤管护、修复及培肥费用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后续农业产业化补贴约人民币7000万元,由投资方全额投资,土地指标交易完成后由政府分段支付。
(三)项目优惠条件
县政府将该项目作为重点产业项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协助向上争取国家扶持资金,依规享有《新化县投资创业若干规定》相关优惠政策。
二、报名条件及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报名资格及资格证明:
1、报名资格:
(1)具备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独立法人。
(2)近三至五年完成2个以上规模化荒地开发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功案例且无不良记录。
(3)中标方需与县政府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书,在新化县注册成立相应公司(企业)。
2、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近三至五年相关业绩说明材料,视频资料。
(二)资金证明:
报名时提供自有资金不低于五千万元的银行资金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资人需到场报名并携带相关资料于2018年1月 3 日至1月8日,每日9:00—11:00, 14:00—17:00到新化县商务粮食局办公室报名(不接收信函、邮件及电话报名)。
四、确定方式
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投资人,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在三家(含)以上时,根据报名人对本项目投资回报条件和报名人的综合实力确定投资人,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协商、签订相关协议。
如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则直接与其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与其协商、签订相关协议。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新化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化县商务粮食局)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联系人:杨利勤188*****223、闵新18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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