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高县公安局委托,按照宜春市上高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复,就其案管中心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阳光-SG2018-002
2、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3、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技术参数及规格 |
1 | 上高县公安局案管中心智能化整体建设采购项目 | 1 | 项 | 44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4、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两年度任意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及保证金汇款凭证。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回。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5、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8年1月10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宜春市上高县沿江路老县政府大院5栋202室)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并可查阅招标详细信息。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8800元。开标前1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可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在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保证金时间之内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
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8年1月1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9、 开标时间: 2018年1月12日上午10:00时。
10、开标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三室(沿江中路18号老县政府办公大楼)
11、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响应的,请在竞争性谈判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2、采购单位:上高县公安局
招标机构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沿江路老县政府大院5栋202室
联 系 人:付女士 电 话:****-*******查看详情 182*****090
电子函件: ygzb111@163.com
开户 名: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春金城支行
账 号:1932 1589 0443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