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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庙前镇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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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 发布时间 2009/3/6
招标业主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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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连城县庙前镇供水工程项目的招标编号(FJMSZB 2009-022) 已由 闽发改投资[2008]94号文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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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供水工程为新建小(二)型水库。库容54.8万m3,C10砼砌石重力坝,坝高35m。批准概算总投资810万元,其中本招标项目工程投资约58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连城县庙前镇;

2.3 工期要求:15个月;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建设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5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投资。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时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原件)(一家申请人只能出具一张介绍信,否则作废)。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9年3月6日至2009年 3月12日,每天上午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招标文件及图纸每份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须按闽水建设[2007]44号文件规定进行信用登记备案;

4.5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

4.7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注册正式职工;

4.8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4.9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它要求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 年3月 2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大厦2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申请人应持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将于截标前15天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fjbid.gov.cn)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邱凤桂

电 话:139*****888

代理单位: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粘俊杰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72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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