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川区金龙镇洞子口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工程已由 永川区农业委员会以 永农委发[201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龙镇洞子口村村民委员会,资金来自 区农委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收到邀请函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永川区金龙镇洞子口村石柱村民小组。
2.2工程规模:永川区金龙镇洞子口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主要包括土石方平场、砌筑砖砌体、墙面抹灰、浇筑混凝土、钢筋制安、吊顶安装、屋面钢结构制安,地暖安装、电气设备安装、通风设备安装、控制设备安装、给排水管安装等工作内容。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永川区金龙镇洞子口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平场、砌筑砖砌体、墙面抹灰、浇筑混凝土、钢筋制安、吊顶安装、屋面钢结构制安,地暖安装、电气设备安装、通风设备安装、控制设备安装、给排水管安装等工作内容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4标段划分情况:共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日历工期 150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1 月11日至2018年1月18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zyjy.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即2018年1月18日14时00分至15时00分),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1月18日15 时 00 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
6.1本项目公告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三个工作日及以上)。
6.2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金龙镇洞子口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金龙镇洞子口村
联系人:万国奎电 话:135*****228传真:********查看详情
交易机构: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永川区金龙镇金龙新街金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简卫华 电 话:********查看详情传 真:********查看详情备注转规环办
2018 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