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0烟凤线栖霞段大中修工程(路基、小桥涵、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10烟凤线栖霞段大中修工程(路基、小桥涵、绿化)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以鲁交规划[2017]167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烟台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烟台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S210烟凤线栖霞段大中修工程里程桩号K31+600~K57+500,一级公路2.7公里,路面宽21米,二级公里23.2公里,路面宽9-19.5米。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一个施工标段,负责全路段路基、小桥涵、绿化工程施工工作。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施工第一标段(SG1) | 负责全路段路基、小桥涵、绿化工程施工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4年-2016年或2015年-2017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 ||
信誉要求 | 1. 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状态; 2.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本项目法人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4. 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转包、非法分包等引起诉讼且经查实的;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查询结果【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原件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系统的打印件附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正本)中】。投标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纪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 6.信用查询满足招标公告3.8项要求; 7.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个(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个(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助理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6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报名、评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人在评标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8-1-15 至2018-1-1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烟台市南大街11号壹通国际大厦1215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2-5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芝罘区环山路36号中海日升酒店一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7.备注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96号
邮政编码:264001
联系人:高文彬/钟凯
电 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人:陈勇
传 真:****-*******查看详情
201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