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龙广场项目已由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龙广场8#楼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专业承包【包工包料工程,含设备的采购、供应(含售前服务)、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售后及维保等伴随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工程共为1个标段。
2.2工程规模:本工程造价约1800万元。
2.3项目地点:位于城南新区新龙广场8#楼(人民路东侧、南纬路北侧)。
2.4工 期:80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竣工验收及交付执行国家“合格”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1.3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为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须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承包(类似项目不包括住宅小区、工业厂房等智能化工程)的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以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材料的原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的原件,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本招标公告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如单项合同金额)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均未能体现本招标公告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的原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在近三年内(自2015年01月22日以来至2018年01月22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01月22日止)。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3.2为了便于项目管理和实施,如中标单位非盐城市城南新区入住企业,须总部搬迁盐城市城南新区或经中标单位授权后在盐城市城南新区注册成立分公司,结算等相关工作将与搬迁盐城市城南新区总部或经中标单位授权后在盐城市城南新区注册成立分公司进行办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电话:****-********查看详情)。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可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8年01月23日至2018年01月30日。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p.gov.cn/ggzy)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查看详情2">http://221.231.4.242/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查看详情2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保证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未提交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会员将可能无法操作。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查看详情;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查看详情,400-850-3300)。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5元,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新龙广场D1#楼4楼地 址:市钱江财富广场西区东座4楼
邮 编:224000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 刘曰海 联 系 人:杨杨
电 话: 138*****056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电 话:158*****096
传 真: 传 真:****-********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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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