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沧州电信2018年市电引入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日期: 2018-01-24 17:52:21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18-01-24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18-01-29 17:00:00
本招标项目为(沧州电信2018年市电引入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LCHBCZ-2018N00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沧州电信2018年市电引入工程项目施工的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负责完成设计图纸中的市电引入等内容的施工;负责招标人进行进场协调、电力报装、配电箱安装施工以及其它相关的施工期间协调工作;负责施工期间涉及的物料检测等工作;在开通、调试及验收直至交付使用的过程中提供免费技术配合以及投标产品保质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本项目招标预估金额:170万元(不含税)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且符合通信行业的相关规定;
1.4工期要求:单项工程的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二家中标单位,份额分配及实施区域如下:
序号
项目预估金额(不含税)
中标人数量
份额分配
实施区域
1
170万元
2
第一名:53%
泊头、东光、海兴、黄骅、港口、南皮、孟村、吴桥、盐山
第二名:47%
市区、任丘、献县、肃宁、河间、青县、沧县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招标预估金额用完为止。
1.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的不含税单价报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3、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资质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施工资质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若施工资质或安全资质证书处于换证阶段,则需提供旧版资质以及省级或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换证受理证明);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2名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投标人若中标,需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日内为本项目所有配备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若逾期未办理妥当,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资格由综合排名在其后面的中标候选人依序递补。
2.6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以单项合同/框架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通信工程类市电引入业绩总额应至少达到50万元人民币(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的复印件,缺一不可。如果证明文件提供的为框架+结算单,则需在结算单中体现出框架协议信息或由用户出具证明证明此结算单属于哪个框架);
2.7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 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周岩,联系方式:152*****397。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如下的证明文件:
1.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必须注明“沧电市电引入”);
1.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购买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4.填写好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具体内容及要求见4.2.2条)。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83*****896@163.com">183*****896@163.com,邮件主题必须注明“LCHBCZ-2018N001+XXX公司报名材料”,邮件发送后告知项目联系人。纸质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及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2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
项目名称及编号
沧州电信2018年市电引入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LCHBCZ-2018N001)
报名标段(如划分标段)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行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递交资料
1.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
3.购买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
4.招标文件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
购买时间
购买人签名
备注
注:以上表格单独制作成WORD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购买人签名”需打印手签后盖章再进行扫描。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文件款须以汇款方式提交(账户信息详见本章第7条相关说明),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4日09时00分,递交到沧州市御河路与贻城路交口银泰商务酒店5楼519会议室(电话:****-********查看详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沧州市御河路与贻城路交口银泰商务酒店5楼519会议室(电话:****-********查看详情)公开进行,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沧州分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迎宾大道18幢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 189*****533@189.cn">189*****533@189.cn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05号怀特商业广场写字楼C座1102室
联系人:陈含/崔乾坤 /周岩
电话:180*****643/131*****206/152*****397
电子邮件:183*****896@163.com">183*****896@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石家庄富强大街支行
帐号:13141 00000 12016 0019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