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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年美术作品展”展务活动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活动 美术 乐山

所属地区 四川省-乐山市 发布时间 2018/1/25 关键词活动美术乐山   近期更新9896项目点击关注“活动,美术,乐山”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乐山师范学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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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弘毅自强、文脉嘉州乐山师院建院40周年美术作品展”展务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乐山师范学院
行政区域四川省公告时间2018年01月25日16:34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1月26日09:00至2018年02月01日16: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2月08日10:30至2018年02月08日11: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号楼8楼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2月08日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号楼8楼开标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31*****297
采购单位乐山师范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帅老师、易老师 ****-*******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先生 ***-********-***查看详情131*****297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乐山师范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弘毅自强、文脉嘉州乐山师院建院40周年美术作品展”展务活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弘毅自强、文脉嘉州乐山师院建院40周年美术作品展”展务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IT-ZC(Z)-********查看详情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31*****2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乐山师范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帅老师、易老师 ****-*******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先生 ***-********-***查看详情131*****297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磋商共一个包,采购“弘毅自强、文脉嘉州乐山师院建院40周年美术作品展”展务活动服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92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2月08日 11: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1月26日 09:00至2018年02月0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磋商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2月08日 10:30至2018年02月08日 11: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号楼8楼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2月08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号楼8楼开标厅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31*****29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视监狱企业为小、微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若响应产品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范围的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采购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若响应产品属于国家有限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具体得分详见评分表。(不涉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最新一期清单内的产品项目不适用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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