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海博物馆智慧化系统及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新增人脸识别等设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单 编号:HMXJ*******查看详情 报价单位(公章):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8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产品的合法经营、销售资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为确保售后服务质量及服务及时性,所以对质保和售后的要求较高,因此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非本地企业(指公司注册登记不在海门市范围内)参与投标,必须与在海门市注册的公司签有代维协议。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须提供用工合同复印件及2017年7月至12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诚信承诺函原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维协议、所投设备技术偏离表(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交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市长江南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时还另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询价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5日 14:00。 4.本项目人脸识别系统需接入海门市公安技防办监控管理平台。 5.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报价时须注明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等,所投设备品牌、质量、配置不得低于建议品牌质量、配置,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拟在建议品牌外自行选择品牌的,须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并同时提交该品牌设备在品牌、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采购单位建议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论证,确认该品牌产品符合本项目相关要求的,将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材料告知该投标人予以增加可选品牌,否则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报价包含设备费、税金、售后服务费、调试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36.68万元人民币。本报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8.供应商中标后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7000元人民币。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凭采购单位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据格式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中下载)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9.售后服务:本项目提供三年免费质保,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摄像机、人脸识别设备原厂质保函(原厂盖章)、人脸识别前置服务器【15秒的关联视频(提供原厂承诺函原件)】、视频终端平台【提供平台SDK开发包(须提供原厂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不予签订合同,并视为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需免费更换,具体免费更换方法以国家三包法为准,超过质保期后,所有产品提供终身成本维修(维修只收取部件成本费)。 10.本项目必须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将作经济处罚及1年内取消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11.付款方式:设备调试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经海门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5%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12.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供销合同书,并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 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电话:****-********查看详情 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2018年1月29日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