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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系统建设 信息化 企业

所属地区 重庆市-重庆市-渝北区 发布时间 2018/2/2 关键词系统建设信息化企业   近期更新20220项目点击关注“系统建设,信息化,企业”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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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泓展政采【2017】36号




招标文件






招标人: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7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10
第三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法)21
第一节 评标方法前附表21
第二节 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法)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26
第五章项目概况及技术规范书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2供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开发并投入使用。
2.3实施地点: 重庆市行政辖区内,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4招标范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括软件系统需求调研、软件设计、软件编程、软件部署调试、系统试运行、人员培训、资料移交及售后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投标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3投标人从事软件开发工作,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3.4针对招标人的开发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参与项目建设人员不低于5人(含平台软件、管理后台、数据库等方面的界面设计、系统架构设计、开发及测试相关人员),且设计、开发、测试人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从业经验。投标人提供项目建设人员的最近三个月(2017年10月至12月)社保缴费证明。
3.5投标人需对已完成开发的平台免费提供1年的质保期(自双方签署正式验收合格证书次日起)。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日起,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www.cqspbjyzx.com)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www.cqspbjyzx.com)》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和补充内容。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500元/套,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2月27日10:00时,以交易中心大厅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2月27日9:00时—10:00时。
5.2 开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学城大道62-1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国际中心2幢25楼
联系人:易老师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所对应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内容
一、 说明
1.1招标人: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学城大道62-1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1.2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国际中心2幢25楼
联系人:易老师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1.3项目名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重庆市行政辖区内,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1.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100%
1.5招标范围: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括软件系统需求调研、软件设计、软件编程、软件部署调试、系统试运行、人员培训、资料移交及售后服务工作。
1.6供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开发并投入使用。
1.7付款方式:
软件完成部署并通过预验收之日起15日之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70%;在软件试运行3个月后经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小组正式评审通过后,15日之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系统通过正式评审验收之日起满1年后,15日之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
二、 投标人
2.6具体要求见“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至3.7款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8年2月7日10:0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查看详情8@qq.com)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2.招标文件如有澄清与修改,澄清与修改将于2017年2月12日17:30时前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qspbjyzx.com)上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由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因未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 投标文件
11.1投标货币:人民币
11.21、投标报价应完全包含招标文件(含技术附件、答疑、澄清及修改文件等)要求的服务范围和内容。若因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有漏报、缺项的情况发生,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要求,漏报、漏项部分已计入投标报价之中,若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不予调整。但不免除评委会按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漏报、漏项部分扣分或增加评标价。
2、若因投标人对设备运行有重大影响的功能配量、部件或备品备件等有漏报或缺项,将导致评标委员认为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否决其投标。
3.投标报价还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条的约定,将综合交易服务费计入投标总报价中。
4。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600000 元(大写:陆拾万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2.1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一)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
(1)为便于各投标人顺利、快捷的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及时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投标人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流程详见: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cqspbjyzx.com),“登记专区”栏目中“投标人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须知”。
(2)投标人必须于招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4:00前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本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本项目保证金账号由母账号和子账号共同组成,账户信息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以该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账号、方式、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有效报名,否则其报名无效。
(4)标书费在递交招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不得与投标保证金一并缴纳。
2、特别提示:
开标时将现场核验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2万元整(¥12000元)
(三)保证金到账时间
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14:00之前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
12.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到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复印件)和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
14.3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1份;
投标文件副本的份数: 2份;
电子投标文件数量:1份(U盘)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密封
15.1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U盘
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袋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分前不得开启
16.1投标递交时间:2018年2月27日9时00分至2018年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六、 开标及评标
18.1开标时间:2018年2月27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8.2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开标程序: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
5.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6.按照随机开启的方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19.1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9.2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综合评价法
19.4评标澄清,详见投标人须知19.4
19.5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规定。
七、 评标结果公示及定标
20招标人将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www.cqspbjyzx.com)公示中标候选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 授予合同
22.1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中标人5日内由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 纪律、监督和投诉
.28投诉质疑,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23号令修改后的七部委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十、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综合交易服务费
30交易服务费
(一)收取标准
中标人中标后向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3]361号和沙发改[2015]4号文件执行,交易服务费费率如下:
成交金额
(万元)收费费率备注
100(含)以下1.0‰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100-500(含)0.95‰
500-1000(含)0.9‰
1000-5000(含)0.85‰
5000-10000(含)0.8‰
10000以上0.7‰
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成交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0.1万元
(500-100)万元×0.95‰=0.38万元
(1000-500)万元×0.9‰=0.45万元
(5000-1000)万元×0.85‰=3.4万元
(7000-5000)万元×0.8‰=1.6万元
合计收费=0.1 0.38 0.45 3.4 1.6=5.93(万元)
(二)收取时间
在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
31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按照招标人与代理单位的双方协商议定为准。
2、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后支付。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招标项目相关情况说明
1.1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交货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交货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付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
2.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投标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2.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3投标人从事软件开发工作,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2.4针对招标人的开发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参与项目建设人员不低于5人(含平台软件、管理后台、数据库等方面的界面设计、系统架构设计、开发及测试相关人员),且设计、开发、测试人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从业经验。投标人提供项目建设人员的最近三个月(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社保缴费证明。
2.5投标人需对已完成开发的平台免费提供1年的质保期(自双方签署正式验收合格证书次日起)。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2.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2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
2.8.3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2.8.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与一个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5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
2.9对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均无义务或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前附表
(5)评标方法
(6)合同条款前附表(代合同专用条款)
(7)合同通用条款
(8)图纸及相关资料
(9)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
(10)投标文件格式
(1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补遗、澄清、修改。
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招标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询问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尽快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认为有必要答复时,应用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分发给予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网名、网址)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在网上查寻并自行下载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修改、答疑、补疑等重要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四、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投标声明,如果有)
(3)投标人承诺函
(4)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售后服务及其承诺
(7)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证明
(8)投标单位简介
(9)其它优惠条件
(10)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8.2 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投标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从事软件开发工作,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4)针对招标人的开发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参与项目建设人员不低于5人(含平台软件、管理后台、数据库等方面的界面设计、系统架构设计、开发及测试相关人员),且设计、开发、测试人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从业经验。投标人提供项目建设人员的最近三个月(2017年10月至12月)社保缴费证明。
(5)投标人需对已完成开发的平台免费提供1年的质保期(自双方签署正式验收合格证书次日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以上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为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盖。
9.投标文件填写说明
9.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构成表以及招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然后装订成册。
10.投标文件附件的编制
10.1投标文件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0.2投标文件附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对平台设计、开发、实施、交付、故障维护的组织形式和流程作详细说明;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2)对相应硬件配置的基本需求说明;
(2)开发质量保证措施的详细说明;
(3)项目交付方式的详细说明;
(4)突发故障的应急处理流程及保障方案;
(5)从事相关系统平台设计开发的案例说明;
(6)项目建设人员配置及以上各流程涉及人员的配置明细;
(7)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所有内容,币种为人民币。
11.2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内容逐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11.3投标人如需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11.4如遇本须知第10.2(7)条,投标人提出了优化方案而引起价格变动时,应加以详细说明此优化方案为次方案。除此以外,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投标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投标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本项目约定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比例(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2%)、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未按12.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2.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签约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0.2条规定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90日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4.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14.3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档与纸质件不一致的以纸质件为准。
14.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但须注明“副本”字样。
14.5投标文件如果有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同一人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14.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U盘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同时“投标文件”袋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分前不得开启。
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15.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记,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6.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受理。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收到书面材料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17.2开标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否则,修改的投标文件无效;撒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18.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 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
5.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6.按照随机开启的方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19.评标
19.1评标委员会
19.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9.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9.1.3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包括项目概况及需求,招标文件编制和评标办法设置等情况。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19.1.4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19.1.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19.2评标原则
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9.3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规定的“综合评价法”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评标标准和评标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载明的评审因素、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19.4评标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19.5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法,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或评标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七、评标结果公示及定标

20.评标结果公示
20.1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www.cqspbjyzx.com)公示中标候选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1.定标
21.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名次并列时由招标人选择报价较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选择技术得分较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根据本须知22.2款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八、授予合同

22.中标通知书
22.1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5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22.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且受到处罚的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2.3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
22.4中标通知书将是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3.签订合同
23.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3.2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5.重新招标
25.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1)招标公告截止后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
26.不再招标
26.1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
26.2重新招标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它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
十、纪律、监督和投诉
27.纪律要求
27.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27.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7.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7.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7.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2.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27.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虚假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
27.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标。
2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8.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具体监督部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质疑或投诉
29.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9.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出;或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10日前书面提出;对开标程序及过程有异议的,投诉人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诉人应在网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
29.3投诉人应保证其提出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

十一、入场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费

30. 入场交易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招标代理费:
1、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按照招标人与代理单位的双方协商议定为准。
2、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后支付。
第三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法)
第一节 评标方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一、初步评审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项规定
开标一览表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及盖章齐全。
报价唯一只能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注册资本金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资质投标人从事软件开发工作,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人员配备针对招标人的开发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参与项目建设人员不低于5人(含平台软件、管理后台、数据库等方面的界面设计、系统架构设计、开发及测试相关人员),且设计、开发、测试人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从业经验。投标人提供项目建设人员的最近三个月(2017年10月至12月)社保缴费证明。
质保期投标人需对已完成开发的平台免费提供1年的质保期(自双方签署正式验收合格证书次日起)。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供货时间符合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重要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符合第五章“项目概况及技术规范书” 中的所有条款
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详细评审
2.2.1分值构成(100分)技术部分30
商务部分30
投标报价40
2.2.2
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30分 现状需求分析(10分)针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务现状进行分析,有业务架构、业务流程图描述、对采购人需求理解进行描述,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得8-10分,一般的得4-7分,较差的得1-3分,不提供或不完整的不得分。
系统设计方案(10分)提供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各系统模块应用架构设计和系统部署架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得8-10分,一般的得4-7分,较差的得1-3分,不提供或不完整的不得分。
实施和质量保障(10分)投标人编制项目实施和质量保障方案总体目标明确,进度安排合理、可行,合理规划项目的组织架构、沟通方式和工作职责,制定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流程和辅助工具,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得8-10分,一般的得4-7分,较差的得1-3分,不提供或不完整的不得分。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30分产品应用案例(12分)投标人从事软件开发工作,提供2014年以来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海关业务相关的软件开发实际使用案例业绩,每个得6分,总分1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资质(15分)1.提供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得3分,没有不得分。
2.提供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咨询证书得3分,没有不得分。
3.提供CMMI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得3分,没有不得分。
4.提供双软企业认证证书得3分,没有不得分。
5.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3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3分)投标人总部设在重庆或在重庆本地设立有分公司且分公司成立时间满1年的,得1分;满2年的,得2分;满3年及以上得3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1、软件开发价格(满分40分)
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人达到7家或7家以上,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去掉的最高、最低报价同时参加投标报价的评审)。
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先得满分4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0.5,最多扣15分;每减少1%扣0.3,最多扣9分。
注:按插入发计算得分。以上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二节 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选择技术得分较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100分)
技术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商务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有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2.1.1、2.1.2、2.1.3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第2.8条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投标文件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补否决。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2.3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2.5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报价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3.3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日
签订地点: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联系人: __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2、功能需求:
3、技术参数:

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
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安排
2. 项目计划实施人员安排
上述时间安排和人员安排须经甲方认可。
第三条 乙方按期完成项目工作:2018年月日之前完成整个软件优化项目研发和系统测试、部署、联调和在线测试。以上约定的时间,经甲方确认的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时间延误,不计入系统延迟交付的范围。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无。
2.其他协作事项:甲方自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协调软件所涉及到的各个业务部门及相关的政府部门工作等。
第五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包干总额为: 大写:
2.按照以下方式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分期(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A、软件完成部署并通过预验收之日起15日之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70%,即 元整。
B、在软件试运行3个月后经甲方组织的验收小组正式评审通过后,15日之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即人民币元整。
E、系统通过正式评审验收之日起满1年后,15日之内,甲方支付
合同总额的10%,即人民币元整。

甲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户名: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重庆分行西永支行
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9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第六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技术开发经费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 任何 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无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无
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无
第九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项目设计思路和分析文档;
项目实现的技术方案;项目相关软件资料等
2.涉密人员范围: 参与方案设计人员、技术研发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3.保密期限:永久性保密
4.泄密责任:由泄密而影响研发工作开展的一切后果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方的管理流程、业务操作流程以及客户信息、甲方及使用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2.涉密人员范围: 参与方案设计人员、技术研发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3.保密期限: 永久性保密。
4.泄密责任: 由泄密而影响业务开展的一切后果。
第十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交货方式:现场免费安装调试。 同时交付的还包括为本项目开发的安装盘、所有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等;技术文档包括:软件测试报告、数据库说明、设计说明书等;交付研究成果需包含甲方委托的笫三方测试机构测评报告(压力测试、稳定性测试等)、需求文档(含最新的需求变更)、项目计划书。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由甲方决定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
验收:
由甲方组织评审验收小组,由验收小组对系统进行验收。
乙方应于预/正式验收日前5天通知甲方,经由甲方组织的验收小组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软件验收依据,软件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签署软件验收报告。甲方收到软件验收计划15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未向乙方就该项目质量问题提出书面异议,视为项目验收合格。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直至软件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 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 甲(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由甲方支配 。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本项目应用软件的使用权全部属于甲方所有,乙方需向甲方或相关监管部门提供基于本项目所有源代码及文档资料,确保甲方聘请笫三方能够独立进行后期系统的维护和功能升级工作。乙方针对本项目所开发系统软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第三人。
第十五条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部门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六条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七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①系统操作培训 ②系统维护培训 ③日常操作问题咨询与支持 ④紧急故障问题解决
2.地点和方式:① 7×24小时客服电话、②Email、③按照客户需要提供上门服务、④ 远程网络及电话支持服务。⑤免费对用户进行系统上线培训(场地费除外)
3.费用及支付方式:正式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供壹年的产品免费维护,免费维护工作内容:国家相关政策及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范发生变动,或经甲方认可的功能改进,乙方需无条件及时修改软件以适应相应的变化。
4.乙方承诺:在1年免费维护期间,乙方提供免费上门维护。
5.乙方承诺:乙方为甲方提供五人次学习与培训。
6.乙方承诺:如果是软件本身缺陷和漏洞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和系统升级维护,乙方需提供终生免费修复以上缺陷和漏洞的服务。
第十八条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①、因乙方原因(非不可抗因素),不能按时交付项目成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迟延交付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②、若乙方延迟30天仍未能按期交付项目,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回已付合同款和赔偿甲方相关损失(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除外)。
③、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迟延支付十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部分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④、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除返还甲方全部已支付费用外,还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赔偿。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⑤、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前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撤销、无效而消失。
第十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体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此项目范围之外的地方使用。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 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此项目之外的地方使用。
第二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协调和沟通项目涉及相关人员,配合项目的进展
2.跟进和协调项目进度
3.确认和确保项目进展的方向性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
3.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无
第二十四条 本系统涉及的所有的业务需求以甲方确认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无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 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合同及附件法律效力排序
1、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2、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五章项目概况及技术规范书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开发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西永综保保区海关投诉监管区域内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信息管理。
二、软件开发技术要求
(一)软件架构要求
1.软件采用B/S架构设计开发,C#语言开发,支持高并发量访问。
2.系统采用分层架构设计及SOA架构模式,业务功能采用模块化设计。
3.系统可与现有重庆海关综合改革信息化系统无缝对接,采用相同的授权体系。
4.系统接口符合重庆海关综合改革信息化系统标准,可实现数据互换对接。
5.系统面向接口设计,业务方面可灵活的进行参数化配置。
(二)数据库架构要求
1.数据库平台采用Oracle 11g(x64)
2.数据库运行平台Oracle Linux Server release 6.5;
3.数据库采用Oracle RAC双机模式,利用DataGuard搭建查询库;
(三)网络架构要求
1.保证网络环境的高可用性及稳定性,可以支持多个大、小报文的快速并发传递。
2.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防止数据被盗取或篡改。
3.建立数据安全交换区域,对外提供服务与数据存储区域独立划分。
三、功能要求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开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一般纳税人申报端
1 账册管理
1.1账册管理:维护一般纳税人E账册备案、变更信息;
1.2归并关系管理:维护一般纳税人E账册归并关系备案、变更信息;
1.3库存调整单管理:维护E账册库存调整单信息。
2 担保管理
2.1担保管理:维护一般纳税人担保备案、变更、结案信息。
3 业务资质管理
3.1业务资质管理:维护一般纳税人业务资质和非保税账册的备案、变更、结案信息。
4 申请单管理
4.1报关业务:维护一般纳税人的保税业务、保税内销、保税经加工业务的逐笔报关、集报和补录入等信息;
4.2保税业务非报关:维护一般纳税人分送模式的保税业务、保税内销、保税经加工等业务信息;
4.3非保税货物申请单:维护非保税进出、非保税区内流转、由保税状态转换、直接进出口、非保税耗用、非保税产出业务申请单信息。
5 核放单管理
5.1核放单管理:维护一般纳税人的非报关业务、报关业务核放单及卡口放行单信息
6 删改单管理
6.1删改单管理:设置和维护一般纳税人的删改单字段及删改单信息
7 综合查询
7.1综合查询:查询一般纳税人的归并关系、担保、业务资质、非保税业务非报关、保税业务非报关、报关申请单、核放单、库存调整单等查询。
(二)一般纳税人海关端
1 企业管理
1.1企业管理:设置一般纳税人的初始授权、企业授权、分类信息
2 担保业务
2.1担保备案:审核一般纳税人的担保备案、变更、结案及特殊处理等信息;
3 保税业务
3.1账册管理:审核企业申报的一般纳税人E账册和归并关系的备案、变更信息,并对审核通过的账册信息进行“启用”、“停用”、“注销”等后续管理;
3.2分送集报:审核企业申报的一般纳税人保税货物的一般纳税人资质备案、资质变更、资质结案信息,并对审核通过的资质信息进行“启用”、“停用”等后续管理;
3.3底账调整:审核企业申报的一般纳税人账册库存调整单信息。
4 设备管理
4.1设备账册管理:审核企业申报的一般纳税人设备账册和设备归并关系的备案、变更信息,并对审核通过的账册信息进行“启用”、“停用”、“注销”等后续管理;
5 非保税账册
5.1非保税账册:审核企业申报的一般纳税人非保税账册的备变更、结案信息,并对审核通过的非账册信息进行“启用”、“停用”等后续管理;
6 风险管理
6.1风险管理库:维护风险管理库的企业风险库等信息,用于后续的风险管控;
6.2参数维护:维护风险管理的检控规则、布控规则、监管方式等信息,用于对业务单证的风险管控;
6.3批量复核:对一般纳税人的业务单证进行定时、批量的复核审核信息。
7 申请单管理
7.1报关业务:海关对企业申报的一般纳税人进出区报关申请单进行单单对比,单证审核、查验审核等操作;
7.2保税业务非报关:海关对企业申报的一般纳税人保税非报关申请单进行单证审核、查验审核等操作;
7.3非保税业务非报关:海关对企业申报的一般纳税人保税非保税业务非报关申请单进行单证审核、查验审核等操作;
7.4单证查询:查询报关业务、保税业务、非保税业务申请单信息
8 物流管理
8.1审核放单管理:审核一般纳税人报关核放单、非报关核放单、卡口放行单信息
9 核查核销
9.1中期核算:核算E账册中期单耗、工单核算平衡表信息
9.2周期核销:核算E账册单耗、工单周期核算平衡表信息
四、技术规划要求
1、需求搜集确认:卖方应和买方、相关第三方软件供应商沟通确认,认真搜集买方的需求,确认卖方的分布式对象存储方案能满足项目需求。在需求搜集结束时,卖方必须搜集到下列信息,并通过邮件/文档的方式得到买方确认:(1)对数据处理功能的需求以及对定制开发的功能需求;(2)对施工周期的需求,以及硬件、网络等必备资源就绪的时间;(3)双方对口的事件推进人员的角色和联系方式。
2、硬件准备规划:卖方需要说明所需的必备硬件资源,让整个实施工作有硬件基础。(1)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数量和规格;(2)广域网接入的需求;(3)如对硬件环境有特殊要求,需提前提出但买方不承诺能解决。(4)对于卖方的规划和建议,在不影响方案可行性的基础上买方有权根据自己的软硬件需求进行适当变更。
3、现场实施: 现场实施工作主要指硬件资源到位以后,需要卖方完成相应软件的安装部署工作。
4、系统和业务软件安装: 在硬件环境已经完全准备就绪以后,将由卖方技术人员完成操作系统和平台软件的安装调试。卖方应部署开源操作系统或者其他无版权纠纷的操作系统,存储系统需使用卖方自研软件和商业免授权的软件。
5、招标方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的是文件/对象存储池(独立存储硬件),投标方的平台侧软件部署所需服务器应为通用服务器,不能使用专业设备。
五、验收、培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6、验收,平台安装调试完毕后的10日内开始启动初验。初验测试由招标人负责实施,投标人人员配合完成。
7、平台搭建完成后,招标人选择3家应用开发单位,对监控视频进行调用测试,投标人应配合、指导应用开发单位完成平台功能验证。平台功能验证通过后,签署初验验收报告。
8、初验合格后3个月后开始终验,终验由招标人负责实施,投标人人员配合完成。终验合格后,签署终验验收报告。
9、卖方应对平台如何做业务调用、如何使用、如何查看状态、常用维护操作等进行培训。
10、在日常运维中卖方需要提供详细的各项监控指标,各项服务启动和停止培训方案,并提供不少于5天的交付和技术培训。
11、质保期:从完成正式验收并合格之日起1年为质保期,投标人提供免费维保和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12、关于软件BUG、功能缺陷及升级:如发现给系统运行造成明显影响的软件BUG和功能缺陷,投标人须在15天内(含15天)提供招标人认可的改进版本。软件自身BUG引发的升级,应由投标人无偿提供;投标人在质保期内,如对系统软件有所改进、增加新功能以及适应招标人要求所做的修改,均应及时免费提供给招标人使用,并免费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外,对由于投标人因弥补软件缺陷而要求招标人升级所造成的硬件投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3、服务响应:投标人在重庆具有优秀的技术支持团队,并提供7×24小时的售后服务响应支持。在平台运行期,投标人按合同规定的响应时间内提供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如因投标人响应不及时造成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4、在质保期内,如果平台出现故障,投标人技术人员须在30分钟内响应,4个小时内解决故障。
15、投标人技术支持人员应对平台使用情况作定期回访(至少每月一次)。
16、投标人负责软件平台的现场安装、配置和调试。
六、知识产权
投标人须承诺对招标人委托设计开发的系统产品或模块其知识产权、代码、程序均归招标方所有,且投标方交付招标方产品时须提供与产品有关的全部程序代码和项目文档;投标方应保证其交付给招标方的系统产品及模块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品,否则投标方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招标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七、保密条款
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项目及系统资料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双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公开、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保留任何副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承诺函
(4)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6)技术需求应答书
(7)投标人售后服务及其承诺
(8)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
(9)其他

























附件一 投标函
投标函
致:(招标人)
我方根据已收到 (项目名称) 的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并已充分理解了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投标,经我方研究决定,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 的投标总价,质保期 年。承担 (项目名称)的开发,同时提供该平台的系统培训、售后服务。为此,我方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
1、我方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放弃对上述文件的内容有不明及误解的追究权利;
3、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资信的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及相关陈述全部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双方签订合同后 2个月内完成招标项目的开发并投入使用;并保证我方提供的系统平台及相关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接受项目的相关管理要求;
9、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贵方不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大写):
质保期: 年



有关说明:
1、“投标总价”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开发总价。
2、投标人如未按开标一览表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而影响评标定标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3、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4、只接受人民币报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三 投标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项目交付质量有问题或项目维保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我方同意并理解招标人不承诺工程量的申明。
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本投标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些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附件六 技术需求应答书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第五章 项目概况及技术规范书”中第二至七条的各条款要求,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格式自拟)

附件七 投标人售后服务及其承诺
附件八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

(一)投标方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人员配备情况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号职务姓名从业年限养老保险号码备注























注: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最近三个月(2017年10月至12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业绩情况表
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

注:需提供案例相应采购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单位简介
(五)现状需求分析
(六)系统设计方案
(七)实施和质量保障
(八)培训计划









附件九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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