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国资委人才公寓装修采购项目
1、公告标题:
长春新区国资委人才公寓装修采购项目
2、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801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国资委人才公寓装修采购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合格的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新区国资委人才公寓装修采购项目;
2.2项目预算:*******查看详情元;
2.3项目地点:长春新区兴华园D区;
2.4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5工 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完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管【2015】9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要求投标单位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11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查看详情
监 督 人: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查看详情
3、地域类型:
县区
4、政府采购编号:
/
5、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6、联系人:
张工
7、办公电话:
****-********查看详情
8、联系电话:
9、传真:
****-********查看详情
10、邮编:
130000
11、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
1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