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临床试验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临床试验研究项目
2、项目概述: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审评中心审批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并要求在3年之内实施该项临床试验。拟委托第三方临床试验CRO公司针对其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产品按照国家GCP规范和抗体生物类似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开展Ⅰ Ⅲ期临床试验研究。期望3年左右完成该项临床试验研究,并向CDE提出上市申请。
3、项目范围及服务内容: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Ⅰ Ⅲ期临床试验整体方案,包括设计、实施、采购、验收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相关内容。
4、试验进度: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提交伦理申请,提交伦理申请后三年左右完成试验,取得最终版临床研究报告,并根据CDE的要求全力配合委托方上会讨论、配合核查。
二、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CRO公司;
3、具有与本项目同等性质(即治疗性单抗产品试验或淋巴瘤适应症临床项目)的实施案例经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验证(在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类似经验合同原件壹份(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投标保密承诺书原件。#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四、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的同时递交以上资料。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81号(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霞婷、钟娴
电话号码:********查看详情、138*****687、158*****475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上午10:00之前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3月2日上午10:0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81号(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八、招标单位信息
招标单位: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350号
电话号码:********查看详情、137*****881
联系人:黄三山
九、招标代理单位信息
招标代理: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81号
邮政编码:200032
联系人:冯霞婷、钟娴
电话号码:********查看详情、138*****687、158*****475
电子信箱:zhaobiaozu5@163.com
附件:
投标保密承诺书(格式)
致: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为参加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_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临床试验研究_项目招投标,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公司提供有关_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临床试验研究项目_相关信息和资料,前提是我公司必须根据本承诺书的规定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并且仅对本项目的招投标项目之实施之目的而使用,我公司同意进一步做出以下承诺:
本承诺书所称的"相关信息和资料"是指基于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_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临床试验研究项目_招投标向我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内容以及有关实施本项目过程中涉及的全部未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一、保密义务
1、我公司同意严格保密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
2、我公司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本次项目招投标提供的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严格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3、未经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透露本次项目招投标提供的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在服务期间,因特殊情况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需收回本次项目招投标提供的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时,我公司应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相关信息和资料的文件,我公司在交回以上有关材料前未经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允许不得采取抄写、复印、拷贝等方式留存相关信息和资料。
4、没有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书面许可,我公司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二、 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交回
当贵公司以书面形式要求我公司交回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时,我公司应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相关信息和资料的文件。我公司在交回以上有关资料前未经贵公司的允许不得采取抄写、复印、拷贝等任何方式留存相关信息和资料。没有贵公司的书面许可,我公司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违约责任
1、我公司如违约泄露本次项目招投标提供的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应当按照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指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违约行为予以补救,包括采取一切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2、我公司应当赔偿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因我公司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四、保密期限
1、自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承诺书的约定。
2、除非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承诺书所涉及的某项信息和资料可以不用保密,我公司必须按照本承诺书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在所接受的信息和资料被社会公知前对所收到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承诺书有限期限的限制。
五、其他
1、本承诺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2、由本承诺书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承诺书自我公司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 __
单位公章:
日期:________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