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1.本次投标项目为: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2018年出口KD车辆包装招标项目。
2.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本次招标文件的一切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二、投标人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将具有参与投标及评审的资格。
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的包装、海运法律和法规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具有两年以上包装制作经验。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财务、管理、技术等方面的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完全履行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能力,具备抗风险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投标人应认可招标人试用三个月的招标要求。
投标人应认可招标人终止合同三个月后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招标要求,并接受合同履行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的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两家及以上联合招标,中标单位需独立完成招标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他人。
2.如出现因中标人漏报或少报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或不合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该中标人损失由该中标人自负,并且招标人有权将由此产生的招标人损失(包括经济上的损失和工期上的损失)向该中标人索赔。
三、投标费用。
1.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2.为防止恶意投标,投标人应于2018年2月23日前电汇招标人投标保证金 2000元,招标人将于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个工作日)满后三十天内无息退还给投标人,但在下列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未能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四、投标文件送达、开标
1.投标文件送达
(1)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2月23日(周五)上午12: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埔岭99号。
(3)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159*****680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2.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月 2 日28(周三 )上午 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蒲岭99号综合行政楼303室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