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
(EPC模式)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已由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泾发改【2017】132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初步设计由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泾住建规划发【2018】7号文件批复。并由平凉市发改委以平发改环资函【2018】15号,平凉市住建局以平住建函【2018】22号分别函复确认。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项目主管单位为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业主为泾川县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与安装(EPC模式)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EPC模式)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泾川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内,建设场地位于泾河南岸,温泉开发区甘家沟村东北角处,南侧距国道312线300米。北侧紧邻福银高速,东侧为泾川东高速收费站,西侧为天纤棉业公司,总占地面积31.78亩。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收集旧城区、城北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20000m3/d(项目一期已建10000m3/d,本次扩建规模为10000 m3/d)。污水处理采用BBR处理工艺,二氧化氯消毒工艺,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排放标准。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状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加氯间、鼓风机房,变配电间及锅炉房进行改造,更换、增加相应设备;改造原有CASS生化池主反应区为BBR(改造后处理规模为20000 m3/d);新建二沉池配水井1座、配水井及回流污泥井1座、二沉池2座、絮凝反应池及纤维转盘滤池1座,加药间1座,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加药间采用框架结构),安装相关污水处理设备。
3.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为4531.85 万元,其中工程费3806.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8.93万元,预备费221.26万元,建设期利息46.1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9.3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
4.质量标准:设计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工艺运行要求;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排放标准。
5.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等;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含三通一平),工程范围内的竣工图,竣工验收及项目决算等;
(3)工程采购及安装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和保管等,工艺试运行及出水在线监测通过验收,工程范围内的竣工图,项目决算并配合业主进行环保验收;
(4)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5)监理: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建安工程监理服务。
6.计划工期:106日历天(含设计)(开工日期:2018
年3月6日,竣工日期:2018年6月20日)。
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设计、设备采购与安装、土建施工总承包(EPC模式);第二标段为: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EPC总承包标段
1.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 5年(2013年1月 1日至今)内有1项10000m3/d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或1项10000m3/d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或1项10000m3/d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成套设备供货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4)拟任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主持了10000m3/d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业绩或总承包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5)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检)员、机械员具有相关岗位资格证;
(7)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具有相应工程业绩。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
(9)投标企业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投标人须自行打印《甘肃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并将备案登记表编入投标文件第七章“九、资格审查材料”中。(具体执行甘建建【2016】20 号文的要求)。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 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2)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确定;
(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二)监理标段
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
得处于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具有同类或相近市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业绩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本标段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近年承担过同类或相近污水处理工程总监理业绩。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8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2月12日23时59分59秒(含节假日),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注册(www.plsggzyjy.cn),并办理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及后续投标。办理机构为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方式支持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网上办理网址http://www.chxtec.com:9001;现场办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299号兰州报业大厦2楼信息服务中心。24小时免费客服电话:400-102-0005、****-*******查看详情、****-*******查看详情;CA办理窗口电话****-*******查看详情。
2.投标人在成功报名后,请于2018年2月8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2月12日23时59分59秒(含节假日),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凡成功报名并决定参与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与安装、土建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标段的投标人须于2018年2月23日17时00分前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投标人规范投标承诺书》及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案件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姓名)等原件交至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平凉市崆峒区南环路风景嘉苑A12楼1单元102室),逾期未交者后果自负并视为自主放弃投标资格。
4.凡成功报名并决定参与本项目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须于2018年2月23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人规范投标承诺书》、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案件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姓名)、《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人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等原件交至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平凉市崆峒区南环路风景嘉苑A12楼1单元102室),逾期未交者后果自负并视为自主放弃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
楼第一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 144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标项目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每个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投标“登记号”。
(4)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包)的,应按每个标段(包)逐笔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对应标段(包)的投标“登记号”。
(5)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核对所投项目名称并如实填报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网上报名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取得联系者,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泾川县农林路1号
联系人:陈小东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南环路风景嘉苑A12楼1单元102室
联系人:剡海鱼
电话:****-*******+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查看详情 139*****902
监管部门:泾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泾川县城关镇北新街33号
联系人:梁栋
电话:****-*******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