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第二届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聘期将满,为了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广泛参与、更有效监督我区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三届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自愿参与义务效能监督工作(无报酬),关心时政,体察社情民意,参政议政能力较强,善于建言献策,善于发现典型,敢于反映问题,大胆提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能力较强,熟悉机关运作和效能建设工作情况,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四)作风正派,自律严谨,形象良好,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效能问责等责任追究,能认真履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时间参与并能够胜任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投诉件办理、绩效考评等工作。
二、选聘名额
第三届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共选聘12人,聘任期限为二年。
三、选聘方式
公开选聘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组织考核。
(一)单位推荐
邀请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委统战部等单位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各界代表。
(二)个人自荐
在荔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选聘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全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在网上下载表格进行填报发送至lcqxnb@163.com,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4月3日。
(三)考核聘用
由区效能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根据有关选聘条件及工作需要择优确定聘用者,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后正式聘请。
联系人:林志献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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