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区张家村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何社区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何社区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Z-ZC-*******查看详情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张家村街道办事处
地 址:碑林区邮电北巷1号
联系方式: 贾仕慧 ***-********查看详情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03室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西何社区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
项目用途:社区建设
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查看详情.95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合格有效;
5、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须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03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6日下午14:30分
2、开标时间: 2018年4月16日下午14: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05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谭琴
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号:********查看详情0634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