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诸广和2018-04-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诸暨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公路管理局2018-2019年度沥青拌和用石料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内容为沥青砼拌和用石料和玄武岩石料,共两个标的,合同期限两年,预算单价见下表。
标的 | 标的内容 | 最高单价限价 | 备注 |
标一 | 沥青砼拌和用石料 | 单价按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监与造价】价格信息专辑诸暨单价为基价,最高单价不超过基价的80%。 | 该项目按单价招标,结算按实际供货量和中标单价按实结算。合同期限两年,合同总金额不超过98.6万元。 |
标二 | 玄武岩石料 | 单价按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监与造价】价格信息专辑诸暨单价为基价,最高单价不超过基价。 |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有效期限内);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2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镇乡)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谈判须知:
谈判响应人须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证书原件。
2、自2018年2月2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八、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谈判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缴纳户名: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诸暨浣江支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8 ;款项用途: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出具汇款凭证)
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响应人须于2018年4月4日10:00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交通大厦17楼会议室(暨东路71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4月4日10:0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交通大厦17楼会议室(暨东路71号)。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姚彩红;联系电话:138*****637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传 真:****-********查看详情
诸暨市公路管理局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