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实施方案设计服务的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福安市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设计
1.2委托单位:福安市水利局
1.3项目地点:福安市
1.4项目规模:解决170人(10个乡镇25个村50户)的饮水问题,估算投资10.2万元。
2.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
2.1具有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给排水专业丙级以上资质。
3.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3.1公告时间: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7日;
3.2报名时间:2018年3月28日16:00-16:30;
3.3随机抽取中介服务机构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后。
3.4报名地点: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秦溪洋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5委托单位联系人:林松,联系电话:139*****631;
3.6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李华如,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4.随机选择方法:采取随机摇号抽取方法。
5.中介服务费用:要求在两个月内完成实施方案(含施工图)的设计。设计费不超过2万元。该项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6.递交材料:报名时,参加报名人现场递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规格以1:1的规范比例复印递交(原件核对),不能用扫描件;单位(公司)和法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规格以1:1的规范比例复印递交(原件核对)或递交原件,不能用扫描件;委托单位有要求的其它材料。报名材料递交后,不可增补;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取消参加随机摇号资格。第一次参加报名时还需要提供中介服务机构承诺书(范本在本网站办事指南区下载)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现场核对。
7. 其他事项:本单位代表未按时到场组织摇号,取消该项目摇号,并在门户网上公布其相关项目取消的公告。相关责任及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本单位委托公告内容涵盖中介服务机构的类型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本单位保留发布委托公告内容所设定的条件及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福安市水利局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