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项目条件
根据梨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吉林省悦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梨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梨树县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LYSLS-A2
2.2项目名称:梨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
2.3项目地点:梨树县全域
2.4招标范围:污染源普查服务,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服 务 期: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采购预算:12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投标人须具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是含有社会区域方向;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需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单位和个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环评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资格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企业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原件、企业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悦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梨树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梨树县
联系人:赵中良
电 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悦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07号财富领域大厦三楼311
联系人:宋显云
电 话:****-********查看详情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