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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东公寓配电工程(设备材料)工程建设预中标结果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材料 配电工程 公寓

所属地区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 发布时间 2018/4/20 关键词材料配电工程公寓   近期更新83589项目点击关注“材料,配电工程,公寓”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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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水东公寓配电工程(设备材料采购)
招标序号:浙建科丽GC*******]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
招标单位:国网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供电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4月19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潘俊玲 ****-*******查看详情
第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伍佰叁拾肆万贰仟零伍元整(¥:*******查看详情.00元)
第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壹佰捌拾陆万叁仟叁佰壹拾捌元整(¥:*******查看详情元)
第三标段:
中标候选人:江苏东峰电缆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浙江造价信息价(电缆)的92.9%(不含增值税)
公示时间: 2018年 4月20日至 2018年4月2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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