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省道城市主干道学校及周边交通警示标志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杞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国道省道城市主干道学校及周边交通警示标志建设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在县公管办、县采购办、县检察院的监督下,于2018年5月30日上午10点00分在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国道省道城市主干道学校及周边交通警示标志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杞政【2017】28号
3、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建设资金:约43万元
6、采购范围:国道省道城市主干道学校及周边交通警示标志建设
7、采购内容:国道省道城市主干道学校及周边交通警示标志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二、评标结果公告媒体: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公告。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5月30日11点30分
评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评标室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
评委主任:管泽江
评委成员:岳香、李勇、李文雍、赵顺英
四、废标原因:无
五、评标结果:
中标人:开封市熙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22560元
六、公告期限:
2018年06月01日至2018年06月01日(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要求,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县采购办:0371—********查看详情
八、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杞县教育体育局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地 址:开封市杞县建设路东段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60号
联系人: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