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古三安置小区(一、二期)道路工程
二、招标编号:[2009]施34号
三、采购人:广西来宾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五、招标范围:道路、给排水、路灯及绿化工程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8月6日至2009年8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时(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七、开标时间:2009年9月8日10时整
八、中标结果:
中标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陆佰捌拾贰万伍仟柒佰伍拾柒元玖角肆分(¥682.575794万元)
工期:120天
九、评标委员会名单:
覃亮、梁亦彬、尹凤玲、方大群、韦汉荣、石有璜、巫家林
十、公告期:2009 年9月12日至2009年9月16日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购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十二、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事实依据。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