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都江堰灌区渠首灾后重建项目电站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汶川地震都江堰灌区渠首灾后重建项目施工已由川发改农经〔2009〕226号之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江堰首部枢纽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国家出资比例为 20% ,业主自筹资金比例为80%,招标人为都江堰首部枢纽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农经〔2009〕2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查看详情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大和水利电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安顺电站装机容量3×1250kW、沙黑河电站总装机容量6050kW、玉堂电站装机容量为3×1000kW以及双合电站,都是径流引水式电厂。
本次招标包括4个独立的合同标段:
①玉堂电站水轮机转轮、发电机、调速器、励磁装置采购,安顺电站水轮机转轮、调速器、励磁装置采购,沙黑河电站的5#机调速器、3#发电机大轴及轴承机构修复;双合电站水轮发电机组的修复;
②玉堂电站和安顺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等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
③高、低压开关柜,35kV户外设备、电缆的采购;
④电站土建、设备卸货及安装、调试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水轮机转轮、主轴采购及加工
(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类似设备生产(制造)能力或许可证(颁发许可证行业)。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家的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供货过类似轴流定桨式水轮发电机组业绩并投入运行两年以上的成功经验;并且近5年内具有成功改造3个及以上水电站的水轮发电机组,且运行良好1年及以上的业绩。
(3)投标人应是专门进行发电设备制造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具有不低于相应合同项目金额20%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
(4)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列入不良信誉黑名单。
(5)具有相应合同项目管理、设计、工艺制造、试验、质量和安全控制的人员,以及具有在工地针对安装、调试和验收的技术服务人员。
(6)具有完成本合同制造项目所需的厂房、组装场地、足够的加工设备、起吊设备、检验试验设备、运输设备。
②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等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
(1)投标人应是独立进行的电力自动化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的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900万元,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家的投标。
(2)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证书;
(3)具有拟供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产品鉴定证书;
(4)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具有不低于相应合同项目金额20%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
(5)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列入不良信誉黑名单。
(6)投标人应设计、制造和提供过3个及以上水电站工程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及系统集成业绩,且运行良好1年及以上。
③高、低压开关柜,35kV户外设备等的采购
(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类似设备生产(制造)能力或许可证(颁发许可证行业)。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家的投标。
(2)近五年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供货过3个电站或开关站类似设备业绩并投入运行两年以上的成功经验。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具有不低于相应合同项目金额20%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
(4)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列入不良信誉黑名单。
(5)具有相应合同项目管理、设计、工艺制造、试验、质量和安全控制的人员,以及具有在工地针对安装、调试和验收的技术服务人员。
(6)具有完成本合同制造项目所需的厂房、组装场地、足够的加工设备、起吊设备、检验试验设备、运输设备。
④电站土建及安装施工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级),近5年内必须承担完成过3个及以上水电站工程(承包内容包括主机以及电气设备安装)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 月16日至2009年 9 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四川大和水利电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07~508室(四川省成都市牧电路7号)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设备采购标: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计算机系统集成证书、型式试验报告、产品鉴定证书原件(此项仅适用于计算机监控系统);
(4)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包括合同协议书、业主履约评价证明以及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以上材料需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施工标: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收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提供原件收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提供原件收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10月 12 日09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
地 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公园路60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春、陈骥
电 话:139*****418、138*****467
传 真:(028)********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大和水利电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牧电路7号
邮 编:610072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8)********查看详情
传 真:(028)********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