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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警务终端(便携式计算机终端)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上海市-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09/9/16
招标业主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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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09-00476号信息--上海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便携式计算机终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便携式计算机终端)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b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c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d. 投标人必须为商用便携式计算机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由商用便携式计算机的最终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

e. 制造厂家或授权的代理商须具有计算机三年以上生产经验或销售服务经验;

f.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g. 2008年或2009年具有单次销售相关或类似产品合同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资证明),并具有良好的销售服务业绩和信誉;

h. 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shcg09-00331
招标项目:上海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便携式计算机终端)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本次采购需求为移动警务终端(便携式计算机终端),数量为342套,每套包含便携式计算机一台、无线上网卡一张、移动警务数字证书一个。
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的上海市范围内任何地点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要求先提供设备总数的三分之一,剩余部分于2009年底前根据用户需求供货完毕。
交付状态:安装、调试和验收完毕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9年09月15日起上午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格式)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9年10月14日(星期三)10:00之前送达,同时应将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招标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09年10月14日(星期三)10:00在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招标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李鸣
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查看详情
Email:lim@sh-procuremen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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