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乐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乐安﹒西湖御景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乐安﹒西湖御景小区前期物业服务
项目地点:滨湖东路以东、傅潭路以南、育才路以北、一行路以西;
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100047.41平方米,容积率1.79。总建筑面积261221.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9039.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2182.42平方米),绿化面积35416.78平方米,住宅总建筑面积166640.7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9039.52平方米,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12862.51平方米,商业网点/集中商业建筑面积12309.93,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9319.91平方米,停车位1696个(地上1672个,地下24个),共1142户,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808.26平方米,政务管理用房、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筑面积662.66平方米;
招标范围: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前期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区域:滨湖东路以东、傅潭路以南、育才路以北、一行路以西。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在近2年参加招投标活动和物业服务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3、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4、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参与报名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套,原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复印件留存: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五、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6月19日至6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30分;
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濮阳市开州路与安康路交叉口濮医北区8号楼3单元2楼东。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7月12日9时(北京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具体缴纳时间以招标文件约定时间为准。
七、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濮阳市开州路与安康路交叉口濮医北区8号楼3单元2楼东。
开标地点:濮阳市开州路与安康路交叉口濮医北区8号楼3单元2楼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房地产开发行业综合管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河南乐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女士电话:****-*******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