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美新城兑山西路延伸段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发改审批[2018]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集美新城集美大道与杏林湾路交叉口东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集美大道与杏林湾路交叉口东侧,全长约158.945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合同估算价约36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158.945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专业范围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158.945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合同估算价约360万元。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158.945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合同估算价约360万元。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2017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该项要求仅适用于招标工程属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3-03 00:00:00 至 2018-03-23 10:0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cztb.xm.fj.cn)中的房建市政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V3.6.1)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万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9号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tgmlw@qq.com
电话: ********查看详情346
传真: /
联系人: 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 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厦门鹭江道98号建行大厦12楼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传真: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 om.cn)
*******查看详情联系人: 阮畅清、邱海光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cztb.xm.fj.cn
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查看详情4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5楼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4楼)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集美新城兑山西路延伸段道路工程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中,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 11.1 条
款“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的第(3)、(4)项内容修改如下:
“(3)由于市场变化异常,结构钢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
土、电线电缆施工期价格平均波动幅度超过基准价的±10%,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
担或享有,调整增加或者减少合同价格。其中,基准价按调整项目招标同期《厦
门建设工程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确定。”
“(4)材料价差=可调价差材料工程量×[施工期该材料价格平均值-基准价×
(1±10%)]×(1+税率)。其中,可调价差材料工程量指可调价差材料在该项目
施工期完成的工程量;施工期该材料价格平均值指可调价差材料在项目开工至完
工期间《厦门建设工程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基准价按调
整项目招标同期《厦门建设工程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确定;税率是指国
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税率。”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中,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2.1
合同价格形式”中的“2、总价合同”条款修改如下: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在±3%(含±3%)以内的;②
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③材料、设备价格变动(不
含结构钢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电线电缆等主要材料价格
由于市场变化异常,施工期价格平均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材料基准价的 10%。
材料基准价按招标同期《厦门建设工程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确定);⑤
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施工措施。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
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发包人按规定已考虑 3%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在
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并计取了风险包
干费用。在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将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合
同价款可进行调整。1、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项
目;2、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基础工程发生变更的。3、
在施工期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厦门市建设与管
理局发布了厦门市人工预算单价调整;4、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
(结构钢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电线电缆等)施工期价格
平均值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准价的±10%的超过部分。
合同价款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1)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按规定程序按实
核增核减。(2)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①增减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
内的项目,其投标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在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上下 10%
幅度范围以内(含 10%)的,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计算所增减的工
程造价;②增加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投标报价书中的综合单
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10%幅度范围以外的,按招标控制价中相
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降幅系数计算所增加的工程造价;③
减少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投标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低于控制
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10%幅度范围以外的,按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中
标价与控制价相比降幅系数计算所调减的工程造价;④增减工程量不在工程量清
单之内的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
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若定额缺
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市造价管理机构或工程预结算审
核部门审核后确定。(3)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①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价格
明细表已有的材料,且其材料单价在招标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上下 10%幅度范围
以内(含 10%)的,根据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
计算;②虽然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已有,但材料单价在招标
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上下 10%幅度范围以外的,根据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
所列的材料单价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③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价格
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厦门建设工程信息》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乘
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如《厦门建设工程信息》没有公布的材料,由承包人
提出适当的价格,发包人会同市造价管理机构或工程预结算审核部门审定。(4)
施工期间人工预算单价的调整: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厦门市建设与
管理局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及调整原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⑸工程
量中的主要材料(结构钢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电线电
缆等)价格变化超过材料基准价±10%,其超过部分的材料价差调整和计取方法:
①调整材料价差增加(减少)的费用,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②材料价差调整的计取方法:材料价差=可调价差材料工程量×[施工期该材料
价格平均值-基准价×(1±10%)]×(1+税率)。其中,可调价差材料工程量指
可调价差材料在该项目施工期完成的工程量;施工期该材料价格平均值指可调
价差材料在项目开工至完工期间《厦门建设工程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
的算术平均值;基准价按调整项目招标同期《厦门建设工程信息》发布的材料
价格信息价确定;税率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
税率。③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主要材料
价差不予调整;④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发生的费用增减在办理竣工结算时一并结
算;⑤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时所提供的依据资料及相关要求详见厦建财[2018]9
号文。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关于材料价差调整的相关内容与(厦财建[2018]9 号)
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
以下空白 。
招标人: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签字或盖章)
其授权委托人
2018 年 03 月 08 日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签字或盖章)
其授权委托人
2018 年 03 月 08 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集美新城兑山西路延伸段道路工程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第 1页共 1页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本工程因招标控制价未能按时公布,故本工程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以下空白 。
招标人: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签字或盖章)
其授权委托人
2018 年 03 月 19 日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签字或盖章)
其授权委托人
2018 年 03 月 19 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工程名称 集美新城兑山西路延伸段道路工程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 .根据?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施工招标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建交“2018”7 号)?文件精神,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取消?厦门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
形式。
二.根据《关于调整<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 年版)>
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18]12 号)文规定,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通用本、专用本)部
分条款调整如下:
1.《通用本》第 2 章第 2 节投标须知中实质性条款的内容?21.5 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形式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4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
修改为?21.5 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4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
2.《专用本》第 2章第 1 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中实质性条款的内容?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
前附表第 24 项规定,......?修改为?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
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4 项规定,......?。
3.《通用本》第 3 章第 1 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
格和人数要求?中实质性条款的内容?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以
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调整为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 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通用本》第 3 章第 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简易评标法)的第 3.1 款中的?(2)投标
人数量多于 20家时,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20 家入围评审?和?(3)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
10 家时,再随机抽取 10 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 10 家?,合并调整为?(2)投标
人数量多于 20家时,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20 家入围评审。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 10家时,
再从剩余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10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 10 家(合格投标人少于 10
家时且剩余投标人不足 10 家的,剩余投标人全部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 3家)。?
5.《通用本》第 3 章第 2 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简易评标法)的第 4.1 款中增列?应用建
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 60 分?的情形。调整
后的第 4.1 款内容详见附件 1。
6.《通用本》第 8 章第 1 节资格文件删除?说明?中第 4 项?《资格文件》第十二项
‘其他资料’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 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项‘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的,以及投标人为了证明自己符合投标资格合格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7.《通用本》第 8章第 1 节资格文件中?授权委托书?增加?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
关书面证明材料?的代理人授权委托内容,并将需由委托代理人盖章调整为由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调整后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
三. 本工程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原定于 2018 年 03月 23日 10 时 00分,后
因故顺延,现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 2018 年 06 月 26 日 13 时 00 分,开标地点
不变。(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
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
四.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一、答疑纪要二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以下空白 。
招标人: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签字或盖章)
其授权委托人
2018 年 06 月 14 日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签字或盖章)
其授权委托人
2018 年 06 月 14 日
附件 1
4. 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简易评标法)
4.1.资格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
下一步评审:
4.1.1 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 8 章 “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
4.1.2 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1.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4.1.4 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5 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
4.1.6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1.7 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
4.1.8 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1.9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 4 项规定的要求;
4.1.10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
4.1.11 存在投标须知第 4.3 款规定的情形之一;
4.1.12 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 60 分;
4.1.13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 2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撤回、撤销 (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
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 性别: 手机号码:
单 位: 部门: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委托代理人(签字)是指本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四)
工程名称 集美新城兑山西路延伸段道路工程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第 1页共 1页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已做修改,此前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作废。新工程量清
单及编制说明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为准,请投标人自行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
标交易网(http://www.cztb.xm.fj.cn)中的电子招投标平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与
修改”内“附件管理”的“其他文件”中“其他”下载。
二.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一、答疑纪要二、答疑纪要三有不符之处,以本答
疑纪要为准。
以下空白
招标人: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签字或盖章)
其授权委托人
2018 年 06 月 20 日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签字或盖章)
其授权委托人
2018 年 0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