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排放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排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区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870万元。
(3)招标范围:监理;
(4)计划开竣工时间: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估算价(万)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级 |
监理 | 工程造价约870万元 | 13.05 | 市政公用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海安境外无在建工程,海安境内有在建工程不超过二个,已在海安境内有在建,需提供招标人同意投标证明(须加盖已有在建工程单位的公章)。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报名条件:a.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7)业绩:无
(8)其他:(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2)投标人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3)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不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8年6月20日到2018年 7月 4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4日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600元整。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查看详情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8.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水务集团有限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
责任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海安市县城长江中路146号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杨文明联系人:肖建华、徐兆霞
电话:****-********查看详情 电话:****-********查看详情、153*****177
1.本次评标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高总得分相等时,抽签确定中标人。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评标办法”第3.2.2条,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财务状况 |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
企业及项目总监类似项目业绩 | 无 |
企业信誉 |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总监资格 | 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其他要求 | 其它要求:a. 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
工期 | 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
工程质量 | 合格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保证金 | 2600元。 |
2.2详细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投标报价100分,总分100分。
2.2.1投标报价(100分)
2.2.1.1本工程监理招标控制费率为:工程造价的1.5%,投标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超过位数的为废标,如:1.58%为有效、1.588%为废标)。各投标人的报价费率低于最高控制费率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费率,超出的为废标。
2.2.1.2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满分100分;有效投标费率中,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比,每增加0.01个百分点扣0.2分,每减少0.01个百分点扣0.1分,不足0.01个百分点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