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___LYJDZX2009-15__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本招标项目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工程 已由 辽源市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预算内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 。
2.2招标范围:
改造装修面积:600㎡
讯问室内软包装、干警休息室装修、办案区全装修及全楼重新粉刷等。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财政预算内拨款70万元,资金已到位。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10月 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12 月15日,工期74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2投标人到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辽河大路20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2009年9月 17 日至2009年9月 21日,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
4.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4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到辽源市建工处办理投标备案,将备案合格通知单报送招标办备案。(时间为在投标截止前一日)
5、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
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办公地址: 辽源市西安区泰安路
邮政编码:__ 136200 __ 联系电话: 杨跃 __
招标代理机构: 辽源市佳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辽源市西宁大路96号
邮政编码: 136200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139*****643
传 真: ****-*******查看详情 联 系 人: 马春玲
日期: 2009 年9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