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包含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租赁服务)自主竞价供应商入围备案公告 2018-07-03
本中心将对本年度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包含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租赁服务)自主竞价供应商进行入围审查备案。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此项备案。
对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此类项目,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需求,在网上竞价平台自主选择不少于3家定点供应商进行竞价,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前提下最低价成交。
一、采购范围
20万元以下的(不含20万元)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包含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租赁服务)。
二、备案要求
(一)备案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电子版为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16年或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加盖公章(电子版为原件扫描件)。
B.2017年度或2018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电子版为原件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17年或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电子版为原件扫描件)。
4、备案之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备案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根据备案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备案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在进行备案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及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领取CA后方可进行备案。
(三)供应商需签署《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自主竞价供应商承诺书》、《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自主竞价供应商确认函》。
三、登记备案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登记备案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提交备案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备案文件按照附件格式制作)。
(三)备案文件要求见附件。
(四)备案有效期:备案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四、备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或********查看详情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五)采购代理机构网址:www.tjgpc.gov.cn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