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阳逻线(21号线一期)—青龙站、高车站周边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 2018-07-13
报建编号: |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2 | ||||||||
报建名称: | 轨道交通阳逻线(21号线一期)—青龙站、高车站周边绿化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55 | ||||||||
招标项目名称: | 轨道交通阳逻线(21号线一期)—青龙站、高车站周边绿化工程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武湖街道办事处(湖北武汉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湖北省国营武湖农场)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刘光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天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忠 | 招标联系电话: | 138*****661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叶凤珍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53*****386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武湖街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其他施工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施工招标,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青龙站绿化面积1750平方米,路面恢复工程设计长度1240米;高车站绿化面积431平方米,设计道路总长177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494.12 | 立项批准文号: | 陂发改投资[2018]112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9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评审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8-07-13 15:59 ~ 2018-07-18 15:59 | ||||||||
投资总额(万元): | 494.12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另行通知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8-07-24 10: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黄陂区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武湖街道办事处、武汉天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8-07-26 10:00 ~ 2018-07-27 10: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8-07-27 11:0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2018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一次性递交以下有效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现场核验以下资料(以送达截止时间前为准,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原件审查不合格)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要求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注册不在武汉的,在武汉必须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2、资质证书正/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4、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权威机构认证通过的ISO认证体系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本工程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签到及审查原件);7、建造师须提供园林绿化执业资格证书(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经验)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须提供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证书同时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经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都需提供学历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8、拟派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书;9、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二代身份证、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10、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五大员)(其中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证、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二代证以身份证识别仪查验为准)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11、本公司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2、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备案证、甲方联系人及电话等证明文件,在现场由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绩数据库查询核对);13、出具黄陂区人民检察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出具时间必须在公告时间内);1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在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上打印的无不良行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等证明材料。二、在中国建设网、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武汉建设网等网上有关于企业或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三、请投标人代表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到黄陂区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进行原件及复印件的审查,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资料不全或迟到的投标申请人视为审查不合格。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备注: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不少于12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12名时,应确定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取至第12名投标申请人时,出现多个投标申请人的得分相同的情况,应确定全部得分相同的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