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人:嵊泗县盛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嵊泗县沈家湾薄刀咀防波堤工程
(三)项目地点:嵊泗县境内沈家湾岛和薄刀咀之间的海域
(四)项目概况: 新建一条长度1452米的围堤,陆域成陆总面积23.89万平方米。围堤为临时性水工建筑物,设计标准按10年一遇波浪考虑,堤身采用袋装砂斜坡堤形式,堤顶标高4.5米(国家85高程下同);陆域形成为吹砂成陆,吹填标高3.8米,吹填后表层覆盖0.3米渣,交地标高3.84米。
(五)项目总投资:20515万元。
二、招标代理范围
招标代理内容:招标代理内容:拟定项目(施工、施工监理、现场检测)招标计划,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招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代理工作内容满足《建设工程咨询分类标准》(GB/T50852-2013)的内容。
三、收费
(一)招标代理费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管理暂行规定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优惠30%及以上,(由投标人自由报价,最终代理费与中标人再行商定)。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工程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参照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优惠30%及以上(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最终服务费与中标人再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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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投标单位须是2017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企业。
(二)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资格和禁止承接业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三)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甲级
(四)2012年1月1日起至今,需有完成中标价1亿元以上类似工程(陆域形成)的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相关文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备案表为准)。
五、选定中标候选人方式
根据舟招组办〔2015〕12号文件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操作细则第五条第(四)点方法二(抽中三个号码相对应的申请人,由招标人根据申请人的信誉、人员综合实力、及代理费确定中标候选人。)
六、申请文件交截时间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15时00分,申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提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县分中心(嵊泗县东市街22号5楼)开标大厅。招标人定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选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须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身份证。
(一)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申请文件作否决处理。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嵊泗县盛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Ο一八年七月十七日